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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阿里·真纳

2023-02-04 19:34:19 暂无评论 百科资料

穆罕默德·阿里·真纳(Mu来自hammad Al体氧参脚关反i Jinnah,乌尔都语:محمد علی ج讲任钱袁四批装省略ناح ,在巴基斯坦也被正式称为قائد اعظم ,即"伟大领袖",1876年12月25日--1948年9月11日) ,巴基斯坦立国运动领袖,巴基斯坦国的创建者,政治活动家,第一任干济深服假旧如变总统(1947~1948)。印巴分治前任印度穆斯林联盟主席,鉴于真纳为创立巴基斯坦独立国家所做的不朽贡献,巴基斯坦人民称誉他为"巴基斯坦国父"。著有360百科《在巴基斯坦总督任内演讲集》。

  • 中文名称 穆罕默德·阿里·真纳
  • 外文名称 Muhammad Ali Jinnah
  • 国籍 巴基斯坦
  • 民族 古吉拉特族
  • 出生日期 1876年12月25日

人物来自生平

  穆罕默德·阿里·真纳沿精围科州物式课督展印生于卡拉奇古吉拉特人一虔诚的穆斯林皮革富商家庭。其父真纳巴纳·蓬加巴伊属伊斯兰教什叶伊斯玛仪派分支霍加派(Isma 'il Khuja),母亲米蒂·贝伊360百科也出身于霍加派长老家庭,真纳从6岁起,先后在信德伊斯兰学校、孟买伊斯兰协会居管取混握划前投善度许和卡拉奇教会中学学习。

  16岁真纳中学毕业,考入孟买大学。经一个在卡拉奇当经纪人的英国人的帮助,真纳进入英国伦敦林肯律师学院攻读法律。临行前与埃米·贝伊结婚。天资聪颖,刻苦用功的真纳,博览群书,刻苦学习,同时研究英国政治制度,两年时间就学完了全部课程。林肯阿款卫律师学院是伦敦有授予律师资格的四所大学之高针直认一。但按规定,只能给在伦敦住波响丰犯须满四年的人授予律师资格。真纳只织守胡放仍张打矛酸注得又在伦敦呆了两年。1895年取得律师资格。

  1896年回国后加入"印度国民大会党",在孟买高等法院注册任律师,被誉为法律界的泰坦(Titan,希腊神话人物)。非凡的辨才和渊博的学识使真纳很快名声鹊起。一旦掌握案情,在法庭上谁也辩不过他。讲吸乙有时甚至对法官,他也尖锐地反驳。一次,一位法官轻蔑地对他说:"真纳先生,说话大声些,我们听不见轻距态你说的话。"真纳回答说:"我是律师不是演员!"过了一会,那法官又对他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他不客气地回敬到:"您把前面的那堆书挪开,就会听见我说的话了。"

  真纳经常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发表演说,投身印度民温月族独立运动。印度接算顾土甚顺写缩著名政治家瑙罗吉、戈帕尔·克里希纳·郭克雷等人的自由主义思想对真纳政治观点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

  1906年他以国大党领袖瑙罗吉的私人秘书身份参加国大党加尔各答会议,把印度分治的政治主张换娘去力仅在鲜写进瑙罗吉报告中,形成"自治决议案"。1910年1月25日,真纳成为60人的印度立法会的"孟买穆斯林成员"。今天许多历史学家批评这个立法会实际上是印度总督的橡皮图

  1913年加入代表印度穆斯林上层官僚、地主和资产阶伤经和望毛神奏编级利益的政党"全印穆斯林联盟"。当时的印度社会还是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宗教情况非常复杂,东孟加拉居民主要是伊斯兰教徒,西孟加拉则多是印度教徒。长期以来,他们之间经常发生大规模的宗教纷争和相互仇杀。

  为反对英国殖统治者,"穆盟"领导人感到新的政治斗争需要伊斯兰教徒和印度教徒合作。1914年,他支持印度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战期间,真纳向伊斯兰教徒发出呼吁书说:"难道我们不能埋葬我们的分歧,组成联合阵线吗?那样,印度教的朋友将会更尊重我们,觉得我们更有资格和他们并肩站在一起!"

  真纳是1916年促成国民大会党与穆斯林联盟决定在所有国家问题上合作的始作俑者。他成为由安妮划五北病军真企承·贝赞特等著名的印度民族主义者所组织的全印连能约帝度自治联盟的主席。同年印度诗人和民族主义者沙拉金尼·奈都为真纳写了第一本传记《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团结的号召人》。

  1916年任穆斯林联盟主席。此后(1920年至1930年和1937年至1947年)他一再重任穆斯林联盟主席。他积极支持穆斯林争取在立法议会中占有代表席位的斗争,并致力于印度教徒与穆护温行运斯林之间的政治团结,提出团结就能得救的口号。在促进印度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的合作,谋求印度自治的活动中,成为著名的政治领导人之一。

  1918年,甘地回到印度后,真纳开始与国民大会党产生分歧。甘地主张非暴力抵抗是最好的获得印度自主的方式。而真纳则主张只有使用宪法斗争才能获得独立。甘地与当时的其他国民大会党人不同,他不穿西方衣服,尽量使用印度的语言而不用英语,他非常地精神性和虔诚。

  1920年他和他的支持者成为了国民大会党的主力。 真纳与甘地之间的矛盾在当时来说并不是非常特别的。许多当时重要的国民大会党人反对和批评甘地的大众非暴力抵抗的主张。甚至著名的穆斯林土邦主也反对甘地。但是甘地背后有三亿印度人民和一代新的、热血的民族主义者。

  1921年,因不同意国大党领导人甘地的不合作纲领,退出国大党。他警告说甘地的手段不但会造成穆斯林与印度教徒之间的分歧,而且会在这两群人内造成分裂。当时他还没有提出分离的与英国就印度未来的谈判。

  1924年,他组织了一个自己的党,并作为国民大会党与英国殖民政府之间的桥梁。后来他被选为穆斯林联盟的主席,但当时穆斯林联盟也已经分裂为亲国民大会党的真纳派和亲英国的莎非派别。

  1929年提出要求穆斯林在中央立法会议中应占议席的1/3等"十四点计划"。1930~1932年,参加伦敦讨论印度问题的圆桌会议。

  真纳在集会上再次苦口婆心地说:"外国统治印度,并且继续维持统治,主要因为印度人民尤其是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不能团结一致,缺乏相互信任。我可以说,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团结之日,就是印度实现自治领责任政府之时。"然而,他的呼吁并没有得到积极响应,真纳失望之余,到了伦敦,重操律师职业。后来,"穆盟"派人到伦敦劝说真纳返回印度领导"穆盟",并对他说:"你必须回去,人民需要你。只有你才能挽救穆斯林联盟,使它获得新生!"此后,真纳往返于英国和印度之间。1934年被选为"全印穆斯林联盟"终身主席。

  1935年,英国国王批准印度政府法,印度有11省开始享有自治权。真纳高兴地结束了他在伦敦的生活,返回印度,领导"穆盟"。接着,印度进行大选,国大党获得多数票。国大党领导人坚持一党组织内阁,拒绝与"穆盟"合作。在这种情况下,真纳感到必须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

  1940年,1940年3月,真纳主持召开"穆盟"年会,通过了著名的《巴基斯坦决议》,首先提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为"两个民族",只有坚持政治上的平等,才能实现印度的安定和穆斯林自治。主张在穆斯林聚居地区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这个决议得到大多数伊斯兰教徒的拥护。真纳也成为他们公认的领袖。此后,"全印穆斯林联盟"在政治上控制了旁遮普以外的穆斯林占多数的省份。而一些反对他的组织,则向他发出了死亡威胁。几天之内,向他发出电报信件50余封,扬言要除掉他。

  1943年7月的一天,孟买真纳住处附近,反对组织派来的刺杀真纳的杀手仔细观察了四周环境,选择了最佳行动时间,藏好了利刃,向真纳住所大门走去。他向守门人行过礼,提出要见见真纳。秘书告诉他真纳现在很忙。他没有说话,径直向真纳房间走去。房门一开,正要外出的真纳与刺客打了个照面。刺客挥拳击向真纳左颊,真纳不由自主向后一仰。就在这一刹那间,刺客从腰间拔出刀子,向真纳刺去。受到突然一击的真纳并没有失去控制,他见刀光一闪,马上扬手抓向刺客手腕。受到阻挡的刀锋只划伤了真纳的下颏。刺客继续挥刀刺来,真纳手臂又挨了数刀。闻声而动的人们,蜂拥上前夺下了刺客的刀子,把他扭送到了警方。尽管受到这样的威胁,真纳争取建立巴基斯坦国的信念并没有动摇。

  1945年,"全印穆斯林联盟"参加了中央立法议会选举,赢得了穆斯林的所有席位。

  1947年5月,新任印度总督路易斯·蒙巴顿宣布了《印度独立法》,实行印巴分治。这样,才解决了国大党与"穆盟"争执多年未能解决的问题。在真纳的领导下,"穆盟"很快批准了分治方案,开始组织政府,同年8月正式成立巴基斯坦自治领。1947年8月11日,巴基斯坦制宪议会选举真纳为主席,并授予他卡"伊德伊阿扎姆"(伟大领袖)的称号。真纳以主席身份,重述先知穆罕默德的遗训,强调穆斯林之间团结、平等和坚持信仰的重要性,并向到会代表宣布道:"你们自由了!你们可以自由地到庙宇去,到清真寺去,或者到这个巴基斯坦国家任何其他做礼拜的地方去!不论你们属于什么宗教、种姓或信仰,都毫不妨碍我们都是同一国家的公民,而且是平等公平这一基本原则!"

  8月14日,真纳在他诞生的故乡卡拉奇宣誓就任巴基斯坦自治领首任总督。他的头上飘扬着他和总理制定的巴基斯坦国旗。旗上3/4是绿色,代表着穆斯林;1/4是白色,代表着少数民族。巴基斯坦立国后,真纳提出"团结、信仰和纪律"的口号,并领导建立了国家银行和最高法院。

  真纳因劳累过度,染上了肺结核,于1948年9月病逝于卡拉奇。被尊为"巴基斯坦国父"。巴基斯坦政府在卡拉奇修建了真纳陵墓,供后人瞻仰。

人物影响

十四点

  真纳和印度领袖讨论未来印度宪法的问题:巴基斯坦的大多数穆斯林希望有一个分离的选举,而大多数印度教人则希望共同选举。真纳本人反对单独的选举,最后他提出了一个折衷方案并希望以此满足双方的要求,这就是著名的"真纳先生十四点":

  1. 未来的宪法应该是一个联邦宪法,各省应该有一定的权利。
  2. 所有的省应该有相同的自主权。
  3. 国家所有的被选举的机构应该设立适当的、有效地体现各省的少数人群的选举方法。这个选举方法不应该使得多数人群变为少数或者变为同样多。
  4. 在中央立法机构中至少1/3的席位是穆斯林。
  5. 地方选举依然像今天一样进行分离选举,但这不排除将来任何时候放弃分离选举,进行统一选举的可能性。
  6. 任何行政区划的改变不应该影响到旁遮普、孟加拉管辖区和西北边境省的穆斯林多数。
  7. 任何人群获得完全的宗教自由。
  8. 假如在任何立法过程中任何一个人群的3/4反对一个立法的话这个法律无法通过,来防止对这个人群的利益的损害。假如有其它类似的、更可行的手段来保证这个目的的话则使用该更好的手段。
  9. 信德省不受孟买管理。
  10. 在西北边境省和俾路支进行与其它省份同样的改革。
  11. 在国家机构和其它地方自主机构中穆斯林应该与其他印度人一样获得同等的待遇。这一条应该在宪法中注明。
  12. 宪法应该规定国家和地方机关对穆斯林文化、对穆斯林教育、语言、宗教、个人权利和福利机构的帮助的保证。
  13. 任何政府,不论是中央的还是省的,要保证有1/3的穆斯林部长参加。
  14. 只有在印度联邦的邦同意的情况下中央立法机关可以改变宪法。

  当时的报纸称这14点是穆斯林不可削减的最小要求了。但是国民大会党推翻了真纳的这14点,真纳被完全孤立,即使穆斯林也认为他出卖了他们。

世俗主义

  真纳本人持一个世俗主义的看法,他认为世俗的国家政治应该与个人信仰分开。在他在巴基斯坦立法会议的第一次演讲中他展望巴基斯坦成为一个世俗的共和国,而不是一个伊斯兰神权国家。当有人问他他属于什叶派还是属于逊尼派时,他回答说,假如先知穆罕默德是什叶派的,那么他就是什叶派的,假如先知穆罕默德是逊尼派的,那么他就是逊尼派的,假如穆罕默德两派都不是,那么他也两派都不是。

  分裂后,真纳试图保护印度教徒。他任命了一个印度教徒为巴基斯坦的第一位司法部长,巴基斯坦的第一部国歌也是一位印度教诗人写的。

  在今天的印度也有真纳的崇拜者。比如印度前总理和民族主义领导人阿塔尔·比哈里·瓦杰帕伊称真纳是一个尊敬的国家领导人和高贵的穆斯林领导人,他不为分裂时期的动乱和后来巴基斯坦内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崛起而负责。许多历史学家和记者承认真纳与他居住很久的孟买之间的感情、他对印度教徒的保护和他试图维持自由民主的做法。

  尤其是在当时所有文件解除保密后的新的研究认为真纳并不是分裂的真正原因,真正原因是因为甘地和尼赫鲁不肯给予少数人群地区自主权。这些研究认为真纳至终为一个统一的、世俗的和为少数人群提供了一个"铁甲舰式的保护"的印度而奋斗。

家庭成员

  真纳的后代都不是巴基斯坦公民或住在巴基斯坦。他唯一的女儿在巴基斯坦建立后留在印度,后来移居纽约,他的外孙是一个在印度出生的英国公民,他本来信基督教,后来改为琐罗亚任衣黑措斯德教,是一位著名的孟买工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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