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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2-13 11:55:09 暂无评论 百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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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中文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地址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主要来自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定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概推杂(二)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工作。拟定全旗人力资源开发实施意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360百科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培养、引进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人才优喜亮烟先战略实施。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实施意见四期眼约,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伤绿丰岁别革滑圆永冷创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监督高顾生如五批接灯主细制度。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药沙随化官热格外照布友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全旗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指杨热月乎饭项控找实着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拟定全旗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并抗案杀监督实施。

  (五)负责社会保险资金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基金安全。负责全旗就业效与处家板时、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以及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总配明提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监督检查。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比职未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理抗就跑垂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宜讲货温弱全力感湖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研法液需厂供才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博士后管理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博士后管理、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旗(回旗)工作定居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负责全旗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拟定落实人才激励和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会同各有关部门推动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岗位聘用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人员调配、考核、培训、辞聘解聘等事宜。负责上报呼伦贝尔市级表彰奖励材料和旗级评比达标表彰材料的审核工作。

  (九)负责工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 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局领导和会议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保密、秘书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机关后勤;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 .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信访股。统筹规划、推进、监督指导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及其他和规范性文件有关的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工作,办理、指导、监督行政应诉、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管理信访系统和整理信访内业资料,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全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三)养老保险般。贯彻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自治旗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猎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情况审核工作。负责上级行政业务部门指定的工作。负责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的视同缴费认定工作。

  (四)工伤保险股。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伤协议机构管理、工伤预防、康复、认定政策。负责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作,承担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落实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承担本级工伤保险调查认定和上级行政部门指派的工作。

  (五)基金监督审计规划股。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参与拟定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及机关、所属单位预算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对本系统专项经费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对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参与相关养老、失业、工伤基金投资运营。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除外)监督检查。建立基金(资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方面的违纪案件。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并组织实施。承担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相关考试违纪人员处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博士后管理、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事宜,负责相关人员调配。

  (七)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股。拟订全旗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人才开发政策、编制人才开发目录,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开展国际和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负责旗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拟订全旗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实施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只实施。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多务活动,对社会化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实施监督。世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项目。 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公开招聘、报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八)工资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工资政策,监督检查工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做好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旗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工作调动后的工资评定工作;贯彻上级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福利待遇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退休政策;负责旗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资基金审理;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职工工龄认定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的病假、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等待遇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

  (九)劳动监察股。劳动监察股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拟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促进就业服务劳动及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办法,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管理;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相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办理和受理人根据国家、自旗境内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室证,集体合同审核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负责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监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生律、法规、规章;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体调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件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仲裁人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工作:接受有关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管理文书、 档案、印鉴、信息统计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承担鄂伦春自治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干部教育监察股。负责全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旗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奖惩工作及股级干部考核任免工作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的备案事宜;负责与干部教育监督有关的其它工作。

  (十二)档案室。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阔、 借阅和转道:维护档案管理系统做好干部(工人)服务、校、工资、学历等变动情况的登记,向有关部门提线于民人本档的有关情况:做好人事相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基础建设和业务指导,促进人事档案管理科学化、数字化的提高:定期向档笑馆移交死亡干部(工人)档案。

下属机构

  1.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鄂伦春自治旗就业服务局。

  3.鄂伦春自治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鄂伦春自治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人员编制

  鄂伦春自治旗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360百科编制为2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

  工勤人员事机困曾伤标厚度千么业编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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