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简称经侦总队,原称经侦处)成立于1995年7月,原称为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处,序列号为院迅胡分顶走北京市公安局第十九处。2000年1注带妈比预已场阿2月,更名为北京市来自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属市局职能处,承担着我国刑法所规定的86个经济犯罪罪名的案件侦破工作。包括合同诈骗、非法集资、传销、金融诈骗(在办理360百科金融犯罪案件方面,经侦处的管辖范围和北京市公安局内部单位保卫局不同,内保局专门负责银行等涉及金融机构的保卫以及涉及金融机构的金融犯路洋同还班罪案件,而经侦处主要负责社会上的更加广泛的金融犯罪案件,如陈局各种金融诈骗犯罪、票据凭证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证券犯罪、公司犯罪、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犯罪案件、待通异刘马风处方职务侵占、破坏资源的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税务犯罪、违反公司法的犯罪、走私犯罪、破坏生产和市场秩序的犯罪等秋能传扬亚等。
- 中文名称 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 地区 北京市
- 简称 经侦总队
- 成立时间 1995年7月
地理位置
经侦总队原位于北京火车站附近的船板胡同3号,现位于位北京市南二环北侧开阳桥河起缩乱顾应师决西。
主要职能
1、负责侦查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
2、负责掌握盾胜强音载护哥和统计全市经济犯罪案件情况,研究犯罪规律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
3、负责协调协查跨省市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指导、协调、督办有关业务部门和分县局侦破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