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宣,字少平,东汉陈留郡国(今河南省杞县南)人。他学识渊博,刚正不阿,是东汉初年远近闻名的"强项令"。他为官廉洁,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仅赢得了光武帝的信任,而且也收到当时人们的称颂耐严州即攻直。他的事迹被写进陈去开七般所宪请督《后汉书·酷吏列传》,流传至今。
《后汉书》是一部由我国南朝刘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的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
- 中文名 强项令董宣
- 姓名 董宣
- 字号 少平
- 籍贯 东汉陈留郡国人
- 别 称 卧虎、强项令
基本简介
董宣,字少平,东汉陈留郡国(今河南省杞县南)人。他学识渊博,刚正不阿,是东汉初年远近闻名的“强项令”。他为官廉洁,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仅赢得了光武帝的信任,而且也收到当时人们的称颂。他的事迹被写进《后汉书·酷吏列传》,流传至今。
本文讲述的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的仆人杀人后藏匿在湖阳公主家,董宣乘公主外出的机会将这个仆人正法。湖阳公主企图借弟弟光武帝的威势压倒董宣,可董宣不买账,在皇帝面前据理力争,坚持原则,不肯违心认错,被光武帝封来自为“强项令”。
题解介绍
董宣是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年间的京都洛阳令。《资治通鉴》卷四十三,汉纪三十五,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即公元43年,记载了董宣的一则故事。
故事梗概:光武帝姐湖阳公主家府中的一个男仆,仗势杀人后藏进主人家府。洛阳令董宣设计,把这个杀人犯抓住,并当着湖阳公主的面,把杀人犯斩决。湖阳公主到光武帝前告状,光武帝大怒,召来董宣,准备下令处死董宣。董宣毫360百科不畏惧,反问刘秀要天下?还是要包庇杀人犯?光武帝无言以对,只得放了董宣。然而湖阳公主不依,光武帝下不了台,只得命董宣向湖阳公主叩头认错。不料董宣更不依,之育小征丝责冷双两手撑住地面,左右侍臣强按他的头,他硬是不肯叩头,不给面子。光武帝没奈何,只得训斥董宣:“强项令出!”强项,即颈项强直不曲,这实际上宣布董宣无罪,而又给以赞美群诉盟施成衣讨之词。果然事后发背给他不少赏赐。董宣把赏赐都分给下属。从此洛阳境内皇亲贵族豪强不敢横行不法。
光武帝名刘秀,字文权,东器选汉开国君主。

原文信息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初为司徒侯霸所辟,举高第,累迁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孙丹为五官椽。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为当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杀道行人,置尸舍内,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杀之。丹宗族亲党三十余人,操兵诣府,称冤叫号。宣以来自丹前附王莽,虑交360百科通海贼,乃悉收系剧狱,使门下书佐水丘岑尽杀之。青州(牧)以其多滥,奏宣考岑,宣坐征诣廷尉。在狱,晨夜讽诵,无忧色。及夫层工项次当出刑,官属县馔送之,放阶息造千来宣乃厉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况死乎!”升车而去。时同刑九人,次应及宣,光策耐杆烧爱亚认牛号武驰使骑特原宣刑,终师担因附抗且令还狱。遣使者诘宣多杀无辜。宣具以状对,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愿杀臣活岑。使者以闻,有诏左转宣怀令,令青州哥音场海买天勿案岑罪。岑官至各举始含践当四司隶校尉。
后江夏有剧贼夏组独妒喜等寇乱郡境,以宣为江夏太守。到界,移书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贼,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喜等闻,惧,即时降散。外戚阴氏为郡都尉,宣轻慢之,坐免。
后特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架于夏门亭侯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
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完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鸣董少平。”
在县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诏遣使者临视,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石讨验超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帝伤之,曰:“董宣廉洁,死乃知之!”以宣尝为二千石,己来棉拉教没六造国杀赐艾绶,葬以大夫礼。拜子并为郎中,后官至科善买齐相。

注释信息
洛阳令块啊金:洛阳的行政长官。
湖阳公主: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姐姐的封号。下文的“主”都是指湖阳公主。
匿:藏。
笑呀提看朝鲁具 苍头:仆人,汉代奴仆以青色头巾包头,故称。
骖乘:陪乘。
叩马自黄曲五兰:拉住马。叩:通“扣”,拉住模广伤现日审沿著娘。
数:列举(罪状)。
格杀:击杀。
箠:鞭打。
楹:柱子谓北含山井促。
被(pī):通“披”。
小黄门:指比黄门低一级的官职,后泛指宦官。
持:抱住。
谢:向……便难八圆认错,认罪。
顿:磕头。
文叔:刘秀字文叔。
白衣:平民;百姓
亡:指因犯罪而逃亡的人。
死:指死刑犯。
敕:(皇帝)命令;这里是“敕封”的意思。
强项令:硬脖子县令,指董宣。强项:古字典为硬脖子。
班:通“颁”,分发。
诸:“之于”的合音。
搏击:打击。
乞:请求。
俯:低头。
从:服从
释文解释
董宣,字少平,陈留郡圉地(今河南杞县南)人。起初为司徒侯霸征召,官至北海相。他上任时,郡中武官公孙丹建造豪宅,而风水先生说这是凶宅,入住后家里一定要死人。公孙丹就纵使儿子杀了一个过路人,移尸新宅,作替死鬼。董宣得知后,就把公孙丹父子收捕斩杀。公孙氏是个大家族,其族亲纠集30余名丁壮,拿着兵器到府衙闹事,为公孙丹父子鸣冤叫屈。董宣以公孙丹从前曾依附过篡位的王莽的罪名,认为公孙亲党有串通海贼的嫌疑,于是把这30余人一网打尽,下在死囚牢中,指使门下书佐水丘岑尽数杀戮。青州知府弹奏董宣滥杀无辜,把董宣和水丘岑一并拿下,移交廷尉处理,判了死刑。不料董宣在狱中日夜吟诗唱歌,一点也不忧愁。到了行刑的那天早上,官府送来酒食“辞生”祭奠,董宣拒不吃喝,厉声道:“我董宣一生从未吃过人家的东西,况且今日就要死了!”言罢从容登上囚车赴刑。当时同一批斩首的有9人,董宣排在第二号。手起刀未落之际,汉光武帝派来的特使快马驰至,特赦董宣缓刑,押回大牢。特使审问董宣,为何滥杀无辜。董宣把公孙氏一案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一一具告,并言明水丘岑是受他的指令杀人的,不应判罪。希望朝廷明察,杀他而保全水丘岑,特使向光武帝如实禀奏,光武帝下旨贬董宣为怀县县令,并让青州府不再追究水丘岑罪责。后来水丘岑官至司隶校尉。
江夏一带有夏喜为首的贼寇犯境作乱,一郡不得安宁。朝廷派董宣为江夏太守。夏喜等一帮贼寇,对董宣的铁腕重典早有所闻,十分害怕,纷纷散伙,缴械降顺。当时外戚阴氏(刘秀发妻阴丽华的亲戚)作江夏郡都尉。董宣不仅不巴结攀附皇亲国戚,反而时时轻慢他,所以不久即被罢官。
董宣为洛阳县令。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了人,因为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无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门,而用这个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门外的万寿亭等候,拦住(公主的)车马,用刀圈地,大声数说公主的过失,呵斥家奴下车,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宫里向光武帝告状。光武帝极为愤怒,召来董宣,要用刑杖打死他。董宣磕头说:“希望乞求说一句话再死。”光武帝说:“想说什么话?”董宣说:“皇帝您因德行圣明而中兴复国,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将拿什么来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刑杖打,请求能够自杀。”当即用脑袋去撞击柱子,(顿时)血流满面。光武帝命令太监扶着董宣,让他磕头向公主谢罪,董宣不答应,光武帝命资历尚浅的小宦官强迫他磕头,董宣两手撑地,一直不肯低头。公主说:“过去弟弟做百姓的时候,隐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门。现在做皇帝,威严不能施加给一个县令吗?”光武帝笑着说:“(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样。”当即命令:“硬脖子县令出去!”赏赐三十万钱。董宣把它全部分给手下众官吏。从此捕捉打击依仗权势横行不法之人,没有谁不害怕 得发抖。京城称之为“卧虎”。歌颂他说:“没人击鼓鸣冤的是董宣。”
当了五年洛阳县令。七十四岁时,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见布做的被覆盖着尸体,(董宣的)妻子和儿子相对而哭,家里只有几斛大麦,一辆破车。光武帝很伤心,说:“董宣廉洁,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经做过二千石,便赏赐(系印钮的)绿色丝带,并按大夫的礼节安葬。
点评介绍
起绰号的习俗,不知始于何时。然而长期以来,绰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无疑增添了不少趣味与幽默。绰号往往能概括而又形象化地突出了个性,加以煊染、夸张、定型、并赋予生命的活力。犹如漫画,短短的几笔,勾画出人物的特征,令人忍俊不禁。
这篇文字记载的洛阳令董宣,前面冠以绰号“强项令”三个字,是皇帝给的,十分形象地突出董宣不畏权势、敢于执法的刚毅性格。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在我们眼前展现出一幅有趣画面:上头坐着至高无上权威者汉光武帝,紧挨着坐的是帝姐湖阳公主,满面怒气,下面跪着董宣。他的双手撑住地面,旁边两个小黄门按他的头,他倔犟地不肯低头。这是一场情与理、罪与法、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董宣在画面上位置最低,但却是真正的胜利者。
湖阳公主倚仗皇族特权,公然包庇杀人犯,说明京城之内类似事件很多。董宣是地方官,职责保一方安宁,必需打击这股邪恶势力。湖阳公主是这股恶势力的后台人物,纵奴杀人是最典型的恶迹。董宣抓住这一典型事件,狠刹歪风邪气,可谓抓到点子上了。然而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勇气。谁说“老虎屁股摸不得?”董宣偏要摸,两强相遇,勇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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