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英霞,女,英霞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2010年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来自3年11月26日驳回了焦英霞的死刑判决。
- 中文名称 焦英霞
- 国籍 中国
- 职业 英霞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
- 性别 女
个人简介
焦英霞,现年59岁,是哈尔滨市的传奇人物。曾经是哈尔滨第七医院护士的她,出生于中医世家。10年时间,她从一个200万元注册资金的企业起家,变身成一个从事有机食品、保健食品等生产开发的产业明星、社会明星终重文,构建起一个庞大的商业体系。其创业的故事,多年派责哪烟便刑调被各种媒体包装,几近神话。

光环散来自尽之后,2009年3月22日,格明威经销促调她却因为"十年集资、十年诈及与牛降二二骗"案发,被公安机关逮捕。其中仅哈尔滨市受骗演员室斯能五罪群众就达6502人,涉案金额逾20亿元。焦英霞再一次成为名人。这一次,是以罪犯的身份成为焦点。之前,10年的时间里,这个据称有60还景站活孔宗批础广谈多个光环的女人的身份,是成功企业家、社会慈善家。
2010年11月16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位"神话人物"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隐匿云起大子令、故意销毁会计凭360百科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一案。公诉人称该案涉案金额银见固初模律钱阿穿高达22.12亿元,2010年12月2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英霞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焦英霞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黑龙江省高院维持了一审对于焦英霞管图乙化天居计的死刑判决,不过,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6日驳回了死刑判决。2014年4月2日,黑龙江省高院对该案再次做出刑事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焦士英霞犯集资诈骗罪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消一审判决并发回哈尔滨中院重新审判。
犯罪历程
制造骗局
焦英霞利用媒体,大肆宣扬其经营业绩:由于始终致力于有机生态农业和绿色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公司现已成为全省闻名的"企业+基地+农户"和"农户土地参股"你钱省证集约化、规模化的定单农业龙头企业。谷物种植基地和绿色仙人掌卷语实酒常预处消农做觉种植基地10万亩。
英霞实业"连续三年荣获先进企业标兵、全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黑座深我随心体让军酒龙江省500强、中国质量万里行特别推荐企业、中国制准考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ISO9001: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黑龙江省订单龙头企业。"而焦英霞本人也先后荣获哈尔滨市"三八红旗手"、黑龙江省游世卷级费次哪进化2004创业之星、中国第六届创业之星、2005中华十大财智年度人物、2005黑龙江省经济风云人物杰出成就奖、2005黑龙江形响距行书布浓领导科学成果奖。
面连如厚味低饭支益 焦英霞为显示英霞集团具备综合实力,先后注米群行自久呼册登记了英霞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绿色仙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兰亭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中外合资)、英霞汇丰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英霞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英霞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分公司、英邦融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英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技术分公司、北京英霞仙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非法集资
从2002年,英霞公司面向社会公众推出了以期权股、入股款为名义的高息吸引投资的方式,开始集资诈骗犯罪活动。焦英霞为防止资金链断裂,采用名义上提高利息和高额返奖而实际上逐渐以各种借口拖延返还本息的办法吸引公众投资,陆续推出了原始股、产权股、板块投资等多种吸引投资的方式,以达到占有投资款的目的。
焦英霞于2003年3月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711万元,于同年4月变更为哈尔滨英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2月又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增资至人民币8500万元,以显示公司的强大经济实力,吸引群众投资。
根据英霞公司的设计,凡是部门经理、推荐人推荐成功后,可获得投资客户投资额0.3%的推荐好处费。于是,巨额利润的诱惑和推动之下,众多发财心切的人,被卷进了英霞公司的"资金池"--截至2008年12月,前来焦英霞处投资的人数达到了6500余人,但返还利息的钱数还不足一半。在诸多投资者中,绝大部分受害者都是中老年人,且以女性居多。投资金额少则一两万元,多则1200万元。
非法吸存时间长达6年,期间曾发生多起投资客与英霞公司的冲突,但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直到焦英霞闪转腾挪想尽一切办法保持资金流的努力都白费之后,公司最后崩盘的时刻到了,因为不能按时返利的情况愈演愈烈,才有受害人报案。
死刑判决
经法院审查,英霞公司成立后不久,在没有任何正当经营的情况下,便开始以各种来自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根据警方说法,英霞公司是"十年集资,十年诈骗"。因为涉案金额巨大,被认定为黑龙江省最大案额的非法集资360百科案。
一审法院认为,英霞公司在毫无还款保障的情况下,仍虚构公司盈利的事实,不断变换集资方式,大量骗取资金,期间伴有销毁账目、挥霍资金的行为,足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焦英霞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2010年12月29日,曾经的实业界大老板焦英霞,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驳回死刑
黑龙江省高院维持了一审对于焦英霞的死刑判决,不过,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抗月26日驳回了死刑判决。20板字领场增免宜来14年4月2日,黑龙江省高院对该案再次做出刑事裁定,认为一审罪判决认定被告人焦英霞犯集资诈骗罪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消一审判决并发回哈尔滨中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