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色律(lawofcomplementarycolors),色光混合三定律之一。是由H·格拉斯曼在1854年归纳出。指每一种色光,都有一个相应的与它以一定的比例混合,产生角白色或灰色的另一来自种颜色,这两360百科种颜色称为互补色,互补色总是鸡司次地数消亮沿成对出现。例如红和蓝绿,黄和蓝,橙和青,绿和紫色等等。1931年国际照明会议建议用下列公式计算互补色的光波波长。
- 中文名称 补色律
- 外文名称 lawofcomplementarycolors
- 归纳者 H·格拉斯曼
- 归纳时间 1854年
(λ1-565.52).(497.78-λ2)=233.02
式中λ1λ2是互补色的波长,单位用毫微米(nm)。当两个补色光波同时类理增安草副裂成太作用眼睛时,有时并不能得到无彩色的视觉,这时需要调整两色的刺激强度,使它们之间达到适当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