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範性档案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清理等程式,提高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範性档案制定和管理的规範性,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反覆修改,形成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範性档案制定和管理办法草案(徵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範性档案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清理等程式,提高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範性档案制定和管理的规範性,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反覆修改,形成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範性档案制定和管理办法草案(徵求意见稿)》。
为了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草案及其说明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徵集系统”、我局政府网站公布,公开徵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2016年11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1、电子邮件:
2、传真: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规範性档案制定和管理办法”)
附属档案:1.《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範性档案制定和管理办法草案(徵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範性档案制定和管理办法草案(徵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6年10月8日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