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假与陪产假
中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可以享受产假,产假最长时间为98天(14周),分娩多胞胎的,增加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此外,父亲或配偶还可以享受陪产假,陪产假最长时间为15天。
2、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孕妇可以享受更长的产假或者特殊照顾。比如,怀孕期间患有某些严重疾病,需要进行手术或治疗的,可以在产前一个月左右进入休假状态,直至产假报到;假如在产假期间,孩子出现因病需要治疗情况,孕妇还可以再次向单位申请延长休假。
3、休假薪酬
孕妇休假期间,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其支付基本工资。而且在国家规定产假期间,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由当地财政补贴。如果要延长休假,在此期间的工资薪酬情况,双方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商议。
4、个人权益保护
孕妇在工作期间,如果因为怀孕、分娩等原因需要休息或者轻工作,员工应当根据其个人实际情况,为其作出相应的工作安排,保护其休息和产假权益。如果单位不按合法规定安排劳动者的产假或者陪产假,或者违反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确认不享受产假或者陪产假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