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关于开展冬季法制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是大荔县教育局于2007年11月22日印发的档案。
档案发布
《大荔县关于开展冬季法制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是大荔县教育局于2007年11月22日印发的档案。
档案内容
各中心国小、初级中学、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检察院等部门关于做好学校法制安全工作的有关档案精神,县教育局、县检察院决定在全县中国小集中开展冬季法制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法制安全教育活动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检察院关于加强学校法制安全教育的有关档案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学校法制安全管理,共建平安校园”这一主题,按照制定的法制安全教育总体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事故预防能力。
二、活动内容
1、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国小学校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小幼稚园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校利用现代技术教育设备,认真组织师生观看关于未成年人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光碟《呵护》。
3、根据渭教基(2007)97号和渭公发(2007)44号档案精神,各乡校要认真组织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活动。
4、各乡校要做法制或安全报告,并召开师生座谈会。
三、活动形式
1、法制安全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光碟、专题报告、知识竞赛、法律报告、演讲、製作宣传图版、徵文比赛等形式,使师生在这次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使学校法制安全管理工作步入规範化和科学化。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大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在全县中国小开展徵文比赛活动,高中开展以“ 珍惜生命 远离隐患 ”为主题,国中、国小开展以“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徵文比赛,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设集体组织奖10名,优秀辅导教师各5名。教育局、检察院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乡校通过初选,在2008年元月15日前选送10份优秀徵文交安教股,教育局、检察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比。
四、活动要求
1、各乡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中国小要制定祥细的活动实施方案。
2、各乡校要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力创特色,活动结束后,各乡校在2008年元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汇报交安教股。
3、教育局在活动期间将对各乡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