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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教育局大荔县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工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1-01-06 17:43:16 暂无评论 百科

大荔县教育局大荔县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工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工会评优工作大荔县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工会评优工作的通知》由大荔县教育局于2016年1月11日发布。档案号:荔教发[2015]92号。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大荔县教育局大荔县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工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 类型:通知
  •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1日
  • 发布机构:大荔县教育局
各中国小、教研室、教师进校、幼稚园:
2015年,在县局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工会干部与工会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各基层工会为构建和谐校园、开展教职工活动,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全面推动工会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範围内开展工会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範围
中国小校、教研室、教师进校、幼稚园。(已获得2014年“校务公开、和谐校园、模範教工之家”和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称号的不再重複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校务公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组成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由党组织、工会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
3、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列入学校的工作计画。
4、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校务公开实施细则,明确各项公开内容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
5、实行民主决策制度。学校重大决策公开听取教职工意见,并提交教代会审议;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事先向教职工公开,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6、教代会制度健全,职权落实,定期召开。
7、设立固定的公开专栏。
(二)、和谐校园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2、校园安全设施达到规定要求,“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到位,未发生过治安刑事案件。
3、校园消防、宿舍、饮食卫生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範化、制度化,无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4、校园文化建设成效明显,校园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秩序井然,氛围和谐。
5、安全教育做到日常化、制度化,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範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不断增强。
6、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体系,每学期组织至少一次应急演练。
7、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认真落实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无安全隐患存在。
(三)、模範教工之家评选条件
1、工会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做到有印章、有牌子、有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活动经费。工会领导干部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公道正派,密切联繫民众,工作认真负责,得到民众信任。
2、组织职工参与学校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扎实做好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建立健全特困职工档案,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4、配合党政搞好教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因地制宜地抓好文化娱乐阵地建设,开展适合学校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5、财务和经审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支出合理,工会经费独立建帐,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实行工会主席预算内一枝笔审批制度。经费收支情况向会员公布,并自觉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
6、会员对工会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四)、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法律、法规,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各项工作,能团结广大教职员工,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利益。帮助教职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员工服务,在民众中有威信、有凝聚力。
2.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教代会职权,教代会工作制度化、规範化,并认真做好校务公开监督工作。
3.在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技能和身心素质等方面工作活跃,所组织的活动教职工参与面广,富有成效。
4.重视工会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
(五)、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胜任和完成所担任的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2.密切联繫民众,热心为学校工会和教职工办实事,积极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在主动依法科学履行维权职责上,为党政认可,民众信任。
3.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受到民众广泛拥护和称讚。
4.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评选名额
此次共评选校务公开先进集体6个,和谐校园6个,模範教工之家5个,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各10名。
四、评选办法、申报时间及要求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採取单位推荐,教育工会考核组组织人员考核,并结合各单位开展的“一会一品”特色工会项目建设及教职工活动的开展等综合衡量,审核确定的办法进行。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元月20日前将申报表(见附属档案)并附相关单行材料一份,材料统一用A4纸列印,经学校领导审签、盖章后,交工会办,逾期不再受理。
附:1、大荔县中国小校务公开先进集体评估申报表
2、大荔县创建和谐校园申报表
3、模範教工之家申报表
4、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5、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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