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卫生县城检查评比标準》和《大荔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规划》,根据《关于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荔创卫办发〔2008〕4号)档案精神,为了进一步普及广大师生的卫生健康知识、提高我县的公共卫生水平和公民卫生健康意识,县局决定在今年(2008年)开设健康教育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直属单位、初级中学、中心校:
按照《陕西省卫生县城检查评比标準》和《大荔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规划》,根据《关于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荔创卫办发〔2008〕4号)档案精神,为了进一步普及广大师生的卫生健康知识、提高我县的公共卫生水平和公民卫生健康意识,县局决定在今年(2008年)开设健康教育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
各乡(镇)校要及时成立卫生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本单位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二、建立固定的卫生健康教育阵地
各乡校要在醒目位置建立卫生健康教育专栏,利用固定的卫生健康教育阵地,面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定期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各乡(镇)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路,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网路。
2、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卫生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画及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每学期总结一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3、争创卫生健康教育示範学校,中国小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学生卫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卫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4、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要有教学计画、课程表安排、备课、作业、考试卷子、成绩册等,并要在每学期底将本学期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5、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健康知识讲座。
6、所有有关健康教育活动的资料在整理归档的同时要将每学期制定的健康教育工作(各项活动)计画、总结及时上报教育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是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是创卫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公民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抓好日常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完成好所承担的目标任务。
2、制定方案、层层落实。各乡(镇)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自身职能和实际情况,制定出各自的卫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强化各项措施,逐级分解任务,使卫生健康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强化督查、注重实效。从本学年起,在全县範围内集中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创卫办和教育局将依据本通知于9月底前对各乡(镇)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卫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进行问卷调查,对考核成绩差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4、开课要求:
开设健康教育课,师资、教材、课时、教案、考试管理规範。
5、教学计画要求:
游玩真的健康教育教学计画,做到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与计画一致。
6、授课教师培训:
授课教师平均每人每学年应接受规定学识的培训。培训形式为:培训班、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教学交流、观摩课等。
7、活动要求:
有多种传播形式和活动,如板报、画廊、主题队会、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
8、档案要求:
健康教育档案资料齐全;内容科学、体力规範;按年度分类分卷装订;有目录、页码;照片有文字说明;计画、总结列印盖章;统计数据準确无误;活动记录完整。内容包括:教学计画、教案、课本、作业、考卷、课时安排、主题班会等活动的详细资讯。
9、知晓率要求:
学生应知应会的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80%。
10、场所和设施要求:
为学生提供符合学生健康要求的教学、饮水、饮食、运动等场所和设施(宣传板报、画廊、教具等。)
11、综合评价要求:
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要求进行。
学生健康知识:以当地使用的教材为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