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国土资源局是一家位于广饶县的政府国土资源监督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广饶县国土资源局
- 外文名:Guangrao County Land and Resources Bureau
- 地点:山东省东营市
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巨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全县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定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规範性档案草案,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行政複议和应诉工作。
(三)承担最佳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画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承担建设用地预审工作。承担黄河
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相关土地政策落实工作的责任。
(四)负责规範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权属纠纷,具体负责全县的土地登记,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及时準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定全县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土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重大土地调查专项。
(六)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定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準,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基準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拟定和上报工作。
(八)承担规範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範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有关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採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採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蹟、矿山遗蹟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採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定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拟定全县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执行技术标準并监督实施。负责基础测绘、县界线测绘、县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测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管理测绘基準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全县测量标誌的保护工作,接受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工作。
(十二)承担规範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套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审批基础测绘成果,负责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涉外测绘监管工作;组织查处测绘违法案件;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地图市场。
(十三)依法徵收资源收益,规範、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十六)负责部门及部门职责範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管理股
规划与地籍管理股
地质矿产管理股
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标準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国家政策和行业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程式,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做到态度要端正,责任要明确,工作有目标,过程讲效率,结果有反馈。
2、耐心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做到百问不厌、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3、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严格办理时限,提供的资料、表格要齐全,提供的政策档案要準确,便捷高效的搞好服务。
4、认真受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有关资料,按程式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做好登记和各种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服务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1、服务对象反映情况、谘询办理业务、联繫工作,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责任。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主动亮明自己的身份。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一起被问到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2、服务对象要办理的业务或谘询的问题,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範围的,要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积极予以办理和解答;对于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负责地向服务对象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对不属于自己业务範围的事项,要让询问人明白怎幺办,找谁办,并热情地将询问人引荐到办理此项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3、对前来办理业务或谘询的服务对象所涉及的事项不属于我局管理业务範围的,要热情地予以说明;确实清楚属于哪个部门(单位)办理的,要向询问人说明办理该项业务的部门(单位)。
4、对前来投诉举报以及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如实记录反映的问题和反映人的情况,然后根据职责划分移交有关单位处理,需向局领导报告的要及时报告。
(二)限时办结制
1、服务对象来办理业务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
2、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办理时限,能提前办结的,应儘量提前。对已明确承诺了办结时限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无故超过承诺服务时限的,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一次告知制
1、服务对象来谘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明白。
2、当服务对象谘询事项或办理的业务属于本人业务範围时,必须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档案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谘询或办理事项的办理程式、有关手续、具体如何办理;谘询事项或办理的业务不属于本人的业务範围的,要清楚地告知应找哪个单位的哪位人员办理。
3、违反本规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务对象跑第二趟,给服务对象造成不便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承办人赔偿服务对象往返乘车费,并向其上门道歉。
(四)否定报备制
1、在行政职责範围内,服务对象所提出的行政审批事项,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依法不予办理并予以备案。日常工作中接受询问、业务谘询及通过解释说明、管理和服务相对人不再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在报备範围。
2、对于否定报备的事项,经办人均需填写《否定报备表》,说明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事项、申请时间、不予办理的基本情况及原因,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3、工作人员要在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将否定的理由、法规依据告知服务对象。
4、分管领导对否定报告要严格审核把关,发现有疑问的,应及时调查了解;发现有错误的,及时纠正。
(五)AB角制度
1、各单位要健全AB角工作制,明确A角(主办人)和B角(协办人)。
2、A角责任人处理分管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角。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A角的岗位职责,对已明确规定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待A角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资料交A角。
3、A角责任人离开岗位,未交代B角责任人代行承办业务,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由A角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B角责任人在代行A角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各单位工作人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熟练掌握其他业务,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协同办理,保证工作繁忙时两个人可以同时办理同一项业务,从而减少服务对象的等候时间。
三、服务承诺内容
1、建设用地审批。用地审批实行规範化服务,凡手续齐全、程式合法、符合审批条件、按法律法规及时缴纳规费的,属县审批许可权的用地项目,5个工作日办完用地手续;需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项目,做到及时、快速呈报。
2、土地登记、发证。属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土地变更登记及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凡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四至无争议、土地面积準确、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髮证。
四、监督制约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一)服务态度粗暴、生硬、语言野蛮、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
(二)责任心不强,应办的事不及时办,手续不全不耐心解释说明,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
(三)违反工作程式、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经商办企业,或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
(四)民众举报投诉,经调查属实的;
(五)违反服务承诺内容,被服务对象投诉的;
(六)其他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职责的行为。
服务对象对我局工作不满意,可到我局监督领导小组投诉,投拆在24小时内给予答覆处理意见。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处理完毕,由领导小组负责向投诉者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