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社会教学法是分科教学法之一。师範学校的一门专业课。研究国小社会教学的目的、内容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国小未设社会课, 师範学校也未讲授社会教学法。1991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义务教育全日制国小、初级中学教学计画(试用草案修改稿)》,规定在国小中、高年级设社会课。1992 年该委员会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国小社会教学大纲(试用)》中指出,教学中要注意:(l)儿童特点;(2)寓思想教育于社会常识教学之中;(3)与实践相结合;(4)趣味性;(5)与其他学科联繫;与班主任工作、少先队工作和课外活动相联繫,并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取得家庭、社会的关心和支持;(7)重视考查,以平时考查为主,内容应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有利于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形式应灵活多样,从实际出发等。
教学方法多种多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有关着作中曾提出十余种,如观察法、调查法、收集法、演讲法、讨论法、游戏法、模仿法、表演法、装排法、参加法、集会法、展览法、实习法、製作法等,可根据教学目的和内容参考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