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5日,绍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及全市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情况等报告。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车晓端主持,副主任吕斌、施淑汝、王继岗、徐挺富、阮坚勇、孙云耀及秘书长寿炳尧出席会议。副市长丁晓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鬍东林等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胡少云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旅游法》的贯彻实施,注重规划引领,完善旅游产业定位布局,创新政策举措,强化行业管理,规範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惠民工程,实现“绍兴人免费游绍兴”,促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也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审议意见。要树立大旅游理念,创新旅游业发展机制;整合大旅游资源,推进全市旅游业融合发展;拓展大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链延伸;完善大旅游体系,提高旅游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我市自2008年实施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来,奔小康工作逐步形成了一个符合农村实际、契合农民需求的“绍兴模式”。全市经济薄弱村认定标準从2008年的村总收入5万元以下提高到2013年的10万元以下,全市经济薄弱村数量从2013年的443个减少到目前的177个;低收入农户认定标準同样实现翻一番,从2008年的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提高到2013年的年人均纯收入8000元,2015年达到9201元,同比增长15%,远高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的增速。
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我市在奔小康工作中面临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经济薄弱村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水平,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营造合理扶贫的良好氛围。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