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古典学派是反映新兴资产阶级刑法思想的法学流派。产生于18世纪资产阶级同封建主义斗争时期。主要代表人物是贝卡里亚。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罪刑相适应等原则;认为犯罪是违犯刑法而应受惩罚的行为,刑罚则是犯罪的必然结果;反对採用酷刑和侮辱性刑罚,限制适用死刑。法国的《人权宣言》和1810年《法国刑法典》都反映了该派的思想。对改革中世纪腐朽的刑事制度起过历史的进步作用。参见“贝卡里亚”。
立法者对刑法规範的涵义所作的说明与阐释。在中国,刑事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刑事立法意图以及刑法条文的涵义所作的说明与阐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刑事立法解释不得同刑法的基本原则相牴触。刑事立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