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是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
(2)编制市辖区範围内土地储备计画,并组织实施。
(3)在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进行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土地徵收徵用、收购、置换等工作。
(4)受市国土资源局委託,负责土地市场上实施政府优先收购权,对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转城剩余土地、无主地实施储备,并进行经营管理。
(5)负责收购储备土地资金的测算、补偿、招商洽谈及投放市场的前期準备工作。
(6)负责土地收购、开发成本的核算。
(7)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集、管理。
(8)负责县市区土地储备工作的业务指导。
(9)完成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
(10)完成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设3个正科级内设机构:综合科、储备管理科和经营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