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準、规程和办法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
- 所属地区:宁波市
- 管理範围:国土资源局
- 属性:政府机关
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
单位地址: 镇海南大街261号
邮政编码:315200
主要职责
2、具体承担编制和实施本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画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其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本区域内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方案)、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方案)及其他专项规划。
3、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许可权内的用地预审,市以上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与呈报;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的编制、初审。
4、组织本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标準农田建设。
5、按市国土资源局确定的征地拆迁範围和工作程式,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土地徵收(徵用)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定级、土地确权等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7、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职责划分和具体操作程式,依据市下达的年度土地出让计画,开展土地收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有偿出让等工作。
8、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职责划分,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负责本区域内农村集体非农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9、负责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蹟;负责採矿权的设立及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
10、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划分,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具体承办有关行政诉讼的应诉、行政複议的答覆和听证。
11、负责本级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委託代收的政府土地专项基金的徵收管理;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安排经费。
12、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和行政监察。
13、承担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定
名称:办公室;
地址:局机关;
职责:综合协调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案办理;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及分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纪检监察和行政监察;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和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编制并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专项基金、规费徵收和管理;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名称:执法监察科;
地址:局机关;
职责: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及下属国土资源机构的行政执法情况;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执法监察的职责分工,依法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并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业务建设;协调各业务科室办理有关行政複议、听证、应诉事宜;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名称:地籍管理科;
地址:局机关;
职责:负责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及土地统计,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及更新;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覆核验收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土地使用权;
名称:土地利用与征地拆迁科;
地址:局机关;
职责:承担土地划拨、出让等具体工作;负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非农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区域内征地安置补偿及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对执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负责征地拆迁争议裁决;负责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核发、拆迁公告的发布等工作;配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负责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拟制和呈报;
名称: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科(土地规划科);
地址:局机关;
职责:承担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承担採矿审批登记发证和採矿权转让审查,办理採矿权的设立和终止以及採矿权有偿使用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依法徵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採矿权使用费;调处採矿争议、纠纷;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管理;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地质环境、地质遗蹟保护;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和标準农田建设规划、土地复垦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的编制工作;指导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承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负责年度土地利用计画的编制、呈报工作;负责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的编制、初审、呈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组织实施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和标準农田建设及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工作;
名称:行政许可科(招宝山国土所);
地址:行政服务中心;
职责:行政许可;
名称:蛟川国土所;
地址:镇宁东路818号金锚楼
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画,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及批后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徵收徵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参与探矿权、採矿权设定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蹟的保护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名称:庄市国土所;
地址:庄市街道兴庄路797号(庄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职责:(同蛟川国土所)
名称:骆驼国土所;
地址:骆驼街道荣骆路560号
职责:(同蛟川国土所)
名称:澥浦国土所;
地址:澥浦中兴路(澥浦镇人民政府内)
职责:(同蛟川国土所)
名称:九龙湖国土所;
地址:九龙湖镇人民政府内
职责:(同蛟川国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