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市政管理处位于市婺江东路271号,受市建设局委託,行使城市市政设施的管理职能,主要担负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市政工程前期管理和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的职责。属国家编制差额拔款事业单位。
1987年11月10日,由金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分设为金华市市政管理处及金华市市政工程施工处,市政管理处定编25人,实有工作人员有17人,并确定为差额拔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1987年11月10日,由金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分设为金华市市政管理处及金华市市政工程施工处,市政管理处定编25人,实有工作人员有17人,并确定为差额拔款正科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