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共有工作人员52名,其中领导班子成员16名,即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专职副局长7名,副局长兼任二级机构负责人4名,纪检组长1名,党组成员兼任工会主席1名,总会计师1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人民路238号
机构简介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共有工作人员52名,其中领导班子成员16名,即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专职副局长7名,副局长兼任二级机构负责人4名,纪检组长1名,党组成员兼任工会主席1名,总会计师1人。
共设14个股室(中心、局、院、队),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就业促进与劳动关係股、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专技外专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务员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局属事业单位有6个,即县就业服务局、县企业养老保险站、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县医疗保险站、县农村养老保险站、县工伤保险站,除县农村养老保险站、县工伤保险站正在申请办理副科单位之外,其他均为副科级单位。
单位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人民路238号
邮政编码: 4233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範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準;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发工资範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準和离退休费;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永(回永)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画;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係和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完善劳动关係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指导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人员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责 | |
1 | 李根清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副书记、局长 |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
2 | 廖扬军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 主持党务全面工作 |
3 | 邓满凤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行政学校副 | 分管专业技术人员与外国专家人员 |
4 | 李妍芳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财政财务、妇女等工作。 |
5 | 李永安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社会保险管理、信息中心、企 |
6 | 戴晓林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政 |
7 | 侯夏珠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工资福利、组织人事、统战、 |
8 | 朱明帅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与技能 |
9 | 曹桂女 | 女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企业养老保险 | 主管企业养老保险等工作。 |
10 | 许镇尧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医疗保险站站 | 分管工伤保险工作;主管医疗保险 |
11 | 谭晓雄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副局长、就业服务局局 | 主管就业服务局工作。 |
12 | 肖联英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 | 分管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工作。 |
13 | 陈祎玲 | 女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站 | 主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 |
14 | 吕华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 分管公务员管理、公务员法实施、 |
15 | 李继保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 主管工会工作;分管农村养老保险 |
16 | 胡平平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总会计师 | 分管办公室、人口与计画生育、为 |
17 | 康和平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会长 | 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工作 |
18 | 周向东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主任科员 | 负责新农村建设驻村等工作。 |
19 | 邱道专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主任科员、农村养老保险站站长 | 负责农村养老保险站工作。 |
20 | 曹拥军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副主任科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政策法 |
21 | 李启玉 | 女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副主任科员 | 协管就业再就业工作。 |
22 | 李海龙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副主任科员 | 协管就业再就业工作。 |
23 | 喻秋芬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副主任科员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作。 |
24 | 杨智斌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副主任科员、工伤保险站站长 | 负责工伤保险站工作 |
25 | 曹武标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副主任科员 工资福利股股长 | 负责工资福利股工作。 |
26 | 陈小义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副主任科员 专业技术人员与外 |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与外国专家管理 |
27 | 陈爱辉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副主任科员 | 协助工资福利工作。 |
28 | 李顺清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室主任 | 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兼组织人事 |
29 | 李满云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室干事兼司机 | 按办公室分工履行职责 |
30 | 史文锋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室干事兼司机 | 按办公室分工履行职责 |
31 | 马琦 | 女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室干事 | 负责本局县委综合楼办公区联络工 |
32 | 张春艳 | 女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副股长 | 协助股长工作。 |
33 | 马佐鹏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係股股长 | 负责就业促进与劳动关係股工作。 |
34 | 曹国权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係股副股长 | 借到县委组织部 |
35 | 李万飞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务员管理局局长 | 负责公务员管理局工作,兼纪检监 |
36 | 雷晓丽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乾 | 按股室分工履行职责。 |
37 | 罗莹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资福利股干事 | 按股里分工履行职责。 |
38 | 匡翠英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资福利股干事 | 按股里分工履行职责。 |
39 | 夏琪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股股长 | 负责社会保险股工作。 |
40 | 邓名义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股干事 | 按股室分工履行职责。 |
41 | 朱林美 | 女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财务管理股 |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财务管 |
42 | 李微露 | 女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财务管理股 | 从事局机关会计工作和基金监督工 |
43 | 曹兴彪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 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 |
44 | 王祖华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干事 | 按大队分工履行职责。 |
45 | 李焕平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干事兼司机 | 按大队分工履行职责。 |
46 | 曹灿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干事 | 按大队分工履行职责。 |
47 | 李郁兰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副主任 | 协助主任工作。 |
48 | 李靓权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 按中心分工履行职责 |
49 | 李淑斌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保险站副站长 | 协助站长工作 |
50 | 李龙江 | 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局干事 | 按局里分工履行职责 |
51 | 何晓玲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局干事 | 按局里分工履行职责 |
52 | 李伶萍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局干事 | 按局里分工履行职责 |
53 | 张红英 | 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局干事 | 按局里分工履行职责 |
54 | 王珅昊 | 男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干事 | 按中心分工履行职责;兼档案管理 |
55 | 曹红艳 | 女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主任 | 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工作。 |
56 | 李清 | 女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干事 | 按中心分工履行职责。 |
机构设定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车辆、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有关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信访维稳工作。
政策法规股
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管理办法草案;拟订全县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画和实施规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谘询服务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本局的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及年检年审、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局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係股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和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準,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并监督实施。
拟订全县劳动关係管理办法、劳动契约和集体契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许可权负责集体契约的审查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劳动标準的有关政策;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巨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全县最低工资标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做好国家和省、市级劳动模範的推荐初审工作,参与县级劳动模範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公务员管理股
贯彻落实公务员职位分类标準和管理办法;根据授权,做好辖区内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拟订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迴避、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调任、转任、培训等制度;承担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奖励、考核、惩戒工作,审核县直全县性行政奖励计画,承办由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工作部门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查、呈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承担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和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见习基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乾部援疆援藏等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準,拟订完善全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与外国专家管理股
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县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审核推荐,指导、监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在我县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许可权,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定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按管理许可权组织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工资福利股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统筹管理全县工资收入分配;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发工资範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準和离退休费; 落实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更改的审批;负责县直机关福利费管理;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承担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会保险股
负责组织《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落实;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準和政策调整的执行;指导监督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划和标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準;拟订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全县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认定工作,依据管理许可权承担提前退休审批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準和养老保险关係转移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有关办法和标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办法、规划和标準并组织实施;承办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办法及运营机构资格标準;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县级调剂金分配方案;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承办社会保险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重大违规案件;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企业年金基金契约备案工作。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指导实施;承担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管理县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就业服务局
负责中央、省、市有关就业服务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
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稽核、管理和发放等工作。
负责对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认定及就业项目的评审确认与信用担保;负责协调落实担保资金和贴息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回收等工作。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运营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企业养老保险站
负责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发证、换证,年度审核工作;
负责缴费工资基数审核,缴费情况、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工资总额及财务状况稽核;
负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
负责管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手册年审;
负责办理投保、续保、转入转出、结算、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审核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和待遇标準等企业养老保险业务;
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编制、汇总、上报全县企业养老保险会计、统计、审计等各类报表;
负责工作人员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定期不定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医疗保险站
负责管理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提供医疗保险保障,编制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医保、生育基金的征缴,医保、生育、离休人员、城镇居民医药费支付营运和管理。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负责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组织开展人才流动,负责人事代理等工作,为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负责人才信息网路的建设维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引进人才测评技术,开展面向社会的人才测评工作;根据授权对全县人才流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人才研究会”交办的工作。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局
负责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画;按照全省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定,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保险关係、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谘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业务经办情况进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对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组织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外语水平等考试考务工作;承办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办证工作;承办全县录用国家公务员、职员及其他人员的考试考务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试考务工作。
县工伤保险站
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和征缴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待遇工作的核定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年龄、工种等基本情况的核查工作;负责工伤保险登记、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老工伤的管理服务工作。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工作 .
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承担供求职登记、招聘洽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用人单位的职业供求信息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授权组织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