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啦资源网 http://www.fangdala.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农业资讯> 正文

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

据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4月27日消息,为持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5个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通知要求,鼓励各地在国家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病种纳入专项救治。

通知要求,继续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有效降低贫困患者经济负担。

通知原文:

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338号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扶贫办、医保局,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为持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5个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二、鼓励各地在国家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病种纳入专项救治。

三、继续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有效降低贫困患者经济负担。

关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精彩图文、热门评论,您可能对黔农网以下推荐的内容感兴趣,欢迎阅读。

版权保护: 本文由 放大啦资源网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fangdala.com/content-502-339869-0.html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