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销体制是指物资经营业务的分工关係。它确定物资供销的组织形式,是物资交换关係的反映。其主要组织形式有: (1) 产需直接见面。包括计画内的大宗通用物资、专用物资和配套产品,供需双方依据物资生产计画和分配计画签订购销契约;或者是计画外的一般物资,供需双方按照协商议定的条件签订购销契约。(2) 中转供应。通过物资部门及其他物资供销企业作为产需双方的中间人进行物资的购销,物资流通经过中转环节并伴随着转运。(3) 自由购销。指供需双方不受计画制约的物资交换方式。其特徵是: 物资资源由多方面提供,供应对象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限制;销售价格的灵活性比较大,可随市场供求关係的变化起落;市场机制能在这种物资交换活动中发挥自动调节功能。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物资供销体制
- 词性:名词
- 形式:签订供货契约等
- 简介:物资经营业务的分工关係
物资供销体制的分工形式
物资供销分工大体可採取三种形式:第一,产需直接见面,签订供货契约。第二,由物资部门设立各种专业公司等负责供应。第三,地方管理物资(三类物资),自由採购。
物资供销体制的规定
物资供销体制的具体规定物资流通领域内购销环节的关係、许可权分工和组织形式的制度。即规定企业的生产资料产品由谁销售,怎样销售;企业所需生产资料由谁供应,怎样供应的经营管理体制。
物资供销体制的内容
物资供销体制包括供销目录和供销关係两个主要内容。供销目录是根据物资分配目录的各大类物资具体列出的物资品种、规格、型号和技术条件的目录。供销关係,即供销渠道,一般採取以下几种形式:
结合上述两种形式,採取较为灵活的供销形式。对通用的、用户比较分散的物资,由物资部门负责供应和销售;专用的。精度要求高、技术性能强、需要技术维修服务的机电产品,由生产部门来组织供销。对一些批量较大、变化不大的物资,签订长期供货契约,直达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