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09年人口与计画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画》是珠海市民政局于2009年发布的相关档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画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挂鈎帮扶人口和计画生育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计画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人口与计画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构
加强人口与计画生育兼职责任单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人口与计画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配备和稳定人口与计画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联络员;层层签订人口与计画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民政系统各部门人口与计画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人口与计画生育综合治理分工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兑现奖惩,确保分工职责落实到位。
二、 履行部门职责,严把“四个关口”
坚持把做好民政业务工作与落实计画生育职责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建立相关业务工作计画生育“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制度、“提请查验”制度、“提请落实”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把好四个“关口”。严把低保对象审批关。逐步形成社会救济中的计画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对我市实行计画生育的城镇居民中的低保家庭,计画生育奖励费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中。二是办理申请低保救济手续时,常住人员要查验其《珠海市计画生育证明》,凡违反计画生育政策法规的,必须落实计画生育补救措施后,才予办理。严把婚姻登记关。对早婚、重婚、近亲结婚等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坚决不予办理,并利用民政局婚姻登记视窗和婚姻亲职教育向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宣讲政策。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婚姻登记部门定期向计生部门反馈登记结婚当事人情况,提供婚姻登记名册,使计生部门及时掌握辖区居民的婚姻状况。严把收养登记关。在收养社会弃婴时,把不违反计画生育政策作为办理登记的第一要件,严格查验“两个证明”,即区以上计画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画生育并準予收养的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查找不到其父母的弃婴、弃童证明,凡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证明的,均不予办理收养登记。严把评优表彰关。在推选先进时对违反计画生育规定的集体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评优资格。
三、 发挥职能优势,强化综合治理
把人口与计画生育综合治理分工职责作为本单位的工作职责之一,有机地结合本职工作,与本职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
在社区建设中,一是进一步推动人口与计画生育综合治理。各级民政部门在推动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工作中,要把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开展基层民主选举、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时,要把侯选人实行计画生育和完成计画生育工作情况作为必备条件之一,对不符合计画生育政策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村(居)委会干部当选后,又违反计画生育政策的,要依法予以罢免。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国计生髮[2001]124号),各级民政部门在规划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和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範创建等活动中,要把计画生育工作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和评估标準,要积极协调和主动听取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不断创新、加强和完善社区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机制。
四、 成立帮扶小组,开展对口帮扶
认真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做好挂鈎帮扶人口和计画生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市交通局联合具体开展前山街道办计生帮扶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成立挂鈎帮扶前山街道人口和计画生育工作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和相关的两个业务科人员组成。二是在计生局的统一安排下,联合交通局,实地了解前山街道办帮扶工作的具体需求,制定详细方案和时间表并加强指导督促。三是了解前山街道临时救济人员的具体情况,结合民政业务工作职能,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同时继续确保低保工作地应保尽保。四是协助前山街道加强人口和计画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协助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五是儘量继续在电脑等硬体设施上对前山街道办提供帮助。
五、 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工作思路
採用发放资料、办事须知、张贴计生墙报、标语等方式,积极宣传计画生育政策法规。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为新婚夫妇提供政策谘询、办理计生证件、免费派发避孕药具,办理计生证件,并开设计生宣传专栏,积极宣传《婚姻法》和以生殖健康知识、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计画生育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婚期教育。在城乡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突出加强男女平等的意识,促进妇女地位的提高,营造男女平等的社区文化氛围。发挥网路载体作用,依託我局区域网路建设和民政信息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路载体,结合业务工作开展计画生育知识宣传,使民众能更方便快捷地了解到各项计画生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