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国中、中心国小:
为了办好让全县人民满意的教育,充分调动全系统广大师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强化质量意识,使我县2009年高考、中考、初考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根据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县2009年教学质量奖惩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高考奖
一、完成任务奖:
学校完成当年高考任务,奖给学校“高考优胜学校”铜牌一面。
二、超任务奖:
每超本校09年高考任务一名奖励学校200元。
三、校长奖:
1、学校09年高考二本上线人数超过09年本校高考任务人数20%,达到二本上线比率指标,奖励校长5000元,(只完成其中一项指标,奖励校长3000元),超15%奖励校长3000元,超10%奖励校长1000元。
2、对完不成任务的学校和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对下降比率最大的学校,对校长及领导班子集体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质量警示谈话。
3、对连续两年高考质量下降比率最大,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建议校长引咎辞职。
四、名校生奖
1、对于考入北大,清华的学生,教育局奖励学生本人10000元。
2、奖励该生授课教师群体10000元,由学校支配。
3、奖励该校校长5000元。
五、文、理科状元奖
奖励全县高考文科状元学生本人2000元,奖励全县高考理科状元学生本人2000元。
六、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奖
1、高考成绩进入全县理科前10名,文科前5名的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每生奖励1000元。
2、奖励普通中学优秀学生授课教师群体2000元,由学校支配。
七、包校人员奖
全县完成高考任务,县局奖励包校人员每人500元,所包学校完成高考任务,包校领导及工作人员享受该校高三教师的平均奖,此奖由学校发放。
八、希望学校、博华学校根据校情参照执行。
中考 初考奖
一、考评办法
<一>中考
总评积分包括:“均分积分”、“优秀率积分”、“合格率积分”、“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积分”四部分。
(省略)
(休、留、退、转按基教二股存档增减)
<二>初考
按参加考试学生人数的平均成绩计算。
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立
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进步奖若干名(教学质量名次前进5名以上者)。
<二>奖励办法
一等奖:奖学校5000元、校长1000元
二等奖:奖学校3000元、校长800元
三等奖:奖学校2000元、校长600元
进步奖:奖学校1000元、校长400元
授获奖单位锦旗一面
<三>处罚措施
①凡综合考评排名与上年相比退步5名以上的学校,即是进入受奖名次也不得授奖,奖项取消后不再递进增补。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②对综合考评排名倒数第二、三名或考评排名与上年相比退步8名以上的学校校长,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校长写出书面检查,对班子集体进行质量警示谈话。
③对综合考评排名倒数第一或考评排名与上年相比退步10名以上的学校校长,进行诫免谈话。
④对连续两年受到上述①、②、③处理的校长,建议引咎辞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