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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的决定

2020-09-16 20:52:51 暂无评论 百科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的决定

简介

荔教发(2007)068号
大 荔 县 教 育 局
关于《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的决定
直属各单位、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国小:
针对目前乡、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我系统行风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大荔县教育局《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经过各乡、校反覆研讨,广泛徵求意见,经12月5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下发各乡、校,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大荔县教育局《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
大 荔 县 教 育 局

实施意见

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
直属各单位、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国小 :
近几年来,我县各学校在后勤管理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引进竞争机制,使后勤工作逐步走向社会化,不少学校把学生食堂、校内商店、校外门店、学生学农基地等,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推向社会,由承包人自己经营,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既发展了教育市场,又服务了教育教学,同时也缓解了学校经费的紧张局势。但随着教育形式的不断变化,国家对义务教育投资的加大,部分学校在师生食堂,校内外商店、门面、土地等招标程式,租金收取和运行过程,存在很不规範的行为,师生意见很大,社会反响强烈,严重製约了学校的后续发展。为了进一步把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逐步引入科学化,规範化,达到师生满意,社会反映良好,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就规範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规範招标程式
(一)招标应遵循以下程式: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三人以上组成。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按照《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製做标书。
3、由招标领导小组公布招投标须知或通告。
4、投标报名:(1)多灶、多个商店捆绑式必须是不同的业主3—5家进行竞标,中标者必须是两家以上。(2)单项招标,必须是不同的业主3家以上竞标。
5、投标①投标书由专人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抵指定点。②送交投标保证金。③递交有关证件,证明(营业执照、健康证明等)。
6、开标与评标:
①投标人或委託代理人必须到开标现场,标书有效。
②唱标。
③评审对各标书进行评定。
7、中标与签订契约:
食堂和商店必须分成两组以上,有两个以上业主中标,开展竞争,用市场手段搞好学校后勤服务。
二、契约内容
1、发包方: 承包方:
2、承包範围和期限;
3、报餐和供餐标準;
4、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的责任;
5、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及各项要求;
6、用电、防火等设施设备安全;
7、其它事项;
8、附属档案。
三、规範要求:
1、各乡、校起草的标书、契约,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法等)。
2、自2007年元月1日起,凡在学生食堂,校内商店、校外门面、土地等发包前,要将所有发包材料书面报教育局审查备案,待审批合格后方可发标,否则,招投标无效,由原发包法人废除契约,退还承包金,自行消化。
应交局审核档案:( ①招标领导小组名单,分工清楚;②招标须知;③标书或契约书;④评审组成名单等。)A4纸列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教育局。
3、各乡、校的学生食堂,校内商店,校外门面、土地等承包期限不得高于2—3年,契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者优先承包。
4、承包金原则上应分年收取,确因特殊情况需一次性收取的,要设立专账,在教育局的监督下分年使用。专人负责帐务处理,每年度交教育局审计一次。
5、承包金使用範围:
①用于商店、食堂、门面扩建,装修、维修;
②用于商店、食堂、门面上电、上水及维修;
③用于商店、食堂、门面周围绿化、美化、硬化;
④用于商店、食堂、门面设施设备更新,维修;
⑤用于特困学生生活补助;
⑥用于参加学生食堂、商店、公寓管理人员的补助,达到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
6、学生食堂,校内外商店,学生公寓的承包,应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承包者的出售价格应低于市场社会价10%。
7、通过后勤社会化管理,应达到服务于学生,服务于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定生源之效应。
8、饭菜质量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学校应控制在多人经营,多灶管理,学校统一饭票,学生自愿选灶就餐,周末学校统一结算。每周由学生、教师、后勤管理人员量化考评各灶,学校周一挂牌奖励,期末也可公开表彰奖励。
9、上灶学生数量应控制在150—200名左右设一个灶,以避免学生就餐拥挤,同时要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公共秩序,排队领饭,爱惜粮食,讲究卫生的习惯。学校后勤应加强引导、监督。每顿饭有专人值班。
10、各乡、校要建立健全制度:且操作性强,专人抓落实。(1)宿舍、食堂管理制度;(2)食堂卫生制度;(3)食品原料及食品、蔬菜等採购制度;(4)师生食堂岗位制度;a、饮食服务岗位职责;b、炊事员岗位职责;c、採购员岗位职责;d、食堂主任岗位职责;e、厨师岗位职责;f、食品保管岗位职责;(5)食堂安全管理制度;(6)水电管理制度;(7)文明服务公约。
四、处罚与奖励:
1、凡在落实教育局档案中,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师生反映良好,教育局将提出表彰,给与专项奖励。
2、自2007年元月9日起,凡是学生食堂,校内外门店,土地等招标档案、契约,不符合要求,且未经勤办审批备案的一律视为无效契约。由原发包的法人自行消化,废除契约。
3、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学生宿舍、校内商店、校外门店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且有记录,有评比。若因学校管理不善,学生、教师、民众反响强烈,口头、书面反映给有关部门,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校长在全县校长大会上作检查,并受到相应的处分。
4、校长是落实本档案的第一责任人,凡在落实本档案过程中,措施不力,学校私自招标,签订契约,教师反响强烈的,是国小校长的就地免职,属中学校长的引咎辞职。
附:1、大荔县——学校后勤基本情况统计表
2、大荔县中国小后勤管理工作考评赋分表
3、学生问卷调查表
4、教师问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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