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谘询等职权,凡应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的议题必须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校学术委员会以推动学术进步为宗旨,倡导师生不断追求学术创新,坚守学术责任,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声誉;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
- 外文名:Academic Committee
- 简称:学术委员会
- 类别:公立大学
- 类型:综合类
- 现任领导:校长丁烈云
党委书记邵新宇 - 专职院士:16人
- 本科专业:98个
- 硕士点: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
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4个 - 博士点: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
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83个 -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9个
- 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15个 - 院系设定: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同济医学院等
- 校训:明德、厚学、求是、创新
- 校歌:《华中科技大学校歌》
- 校庆日:10月8日
- 地址:主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同济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汉口硚口区航空路13号
基本职责
校学术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审定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计画和质量的评价标準;
(二)审定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的有关学术评定标準;
(三)审议有关规範学校学术道德与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
(四)审议学科、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与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审议教学、科研以及有关的社会服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五)审议学科、专业设定方案,审议学术机构、院(系)设定与调整方案以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审议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六)审议学位授予标準及细则;
(七)评定教学、科研以及有关社会服务的重要成果;
(八)评定学校自主设立的重大科研项目;
(九)审定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科分委会和院(系、所、实验室、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
(十)对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提出谘询意见,对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提出谘询意见,对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和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提出谘询意见;
(十一)决定或审议学校授权认为应当提交决定或审议的事项,以及其他按国家或学校规章规定应当决定或审议的事项。
成员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樊明武
副 主 任
程时杰
黄光英
刘献君
王建枝
熊有伦
叶朝辉
郑楚光
张金隆
邵新宇
委 员
陈安民
邓晓芒
黄云辉
胡元太
金 海
李保峰
李 高
李 亮
李维嘉
缪向水
史铁林
王国斌
王红卫
王 擎
王少平
邬堂春
吴 毅
文志雄
徐晓林
解孝林
肖 奕
张 昆
张勇传
曾绍群
丁汉
李培根
名誉委员
崔 昆
段正澄
潘 垣
杨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