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啦资源网 http://www.fangdala.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正文

产权交易信息发布

2021-01-27 04:47:06 暂无评论 百科

产权交易信息发布

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是依据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由企业公开产权交易信息的行为,是保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环节。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产权交易信息发布
  • 制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 内容:交易保证金
  • 覆盖要求:信息发布渠道

发布制度

产权交易信息的披露是保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环节,只有广泛、真实地发布和披露产权交易信息,才能做到产权交易双方信息对称,使投资者了解企业情况、做好投资决策。对于非上市企业来说,由于在企业信息公开方面没有强制性要求,企业信息不能为公众所知,投资者在一般情况下很难掌握企业转让标的真实情况。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对;企业产权转让产生障碍,或者违规交易,同时,也不利于吸引投资者,不利于转让标的价值发现。
为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的内容和发布方式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产权交易市场应当建立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各相关主体的行为规範要求、信息发布的内容和程式、信息公告的期限和形式等。首次信息公告的期限应当不少于20个工作日,以省级以上报刊的首次信息公告之日为起始日。

发布内容

出让方应当披露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对产权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竞价方式的选择、交易保证金的设定等内容。出让方不得提出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者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受让条件。

发布要求

对受让条件中表述不明确或者有违反公平竞争内容的,联交所应当及时向出让方提出修改建议,或要求出让方对受让条件的执行标準作出书面解释和具体说明。
受让条件及其执行标準的书面解释和具体说明经相关批准机构审核后,由联交所在产权转让公告中一併公布。未经公布的受让条件不得作为确认或否定意向受让方资格的依据。
在产权转让公告中公布的受让条件,一经发布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应当由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出具档案,由联交所在原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公告,并重新计算公告期。

覆盖要求

为进一步规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信息覆盖範围,国务院国资委在其选择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建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并颁布了《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8〕32号)。通知明确指出,“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徵集受让方是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关键环节。”
根据该通知精神,京津沪渝四家接受委託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除在本机构网站上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的同时,将相关信息提交给其他试点机构,由其他试点机构在其网站的联合发布信息专栏同步发布。

发布系统

2012年5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开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信息统一发布系统,将分散在全国各交易所的国有产权交易信息集中到此平台统一发布。
该系统具有项目信息披露、项目查询、信息订阅、项目比较等功能,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家中央企业产权交易试点机构率先纳入。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所属其他62家会员,将陆续加入该系统。
今后,广大投资人和社会公众只需登录中国产权网,即可便捷检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挂牌信息及交易结果,从而在更大範围、更高层面、更权威的信息源中发现市场,选择商机,操盘业务。
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系统的启动一是充分发挥了信息化手段对交易业务的支撑作用,回应了会员单位建立统一信息化平台的呼声和诉求;二是发挥了协会在行业信息化建设上的引导作用,为国资监管提供新的渠道,为行业自律增加了互动机制;三是为产权交易机构分享信息资源建立了一个公用平台,为更广泛的境内外投资人了解产权交易市场、发现投资机会提供了一个新的媒介。
2012年11月30日,广州产权交易所、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共5家机构纳入了统一发布範围。12月底又有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新疆产权交易所、云南产权交易所、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共4家产权交易机构完成系统对接工作,纳入统一发布範围。至此,使用该平台集中实时向全社会披露中央企业或地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项目信息的产权交易机构已有13家。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