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征地办公室是负责全市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徵收(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局属事业单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济南市征地办公室
- 所属地区:济南市
济南市征地办公室是负责全市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徵收(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局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制定集体土地徵收(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土地徵收(用)的组卷报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做好征地前期事务性工作。
3、负责市区内拟徵收(用)集体土地的勘测定界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清查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
4、负责拟订市区内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徵收(用)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徵收(用)集体土地时的供地方案,并按法定程式报批。
5、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张贴市区内征地通知书,组织对市区内拟徵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登记和测算,拟制市区内集体土地徵收(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对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规定範围内予以公告;负责与市区内被征地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定。
6、负责向市区内被征地单位送达听证告知书和听证通知书,参加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听证会,并对土地徵收(用)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7、组织和指导市区内集体土地徵收(用)后的安置补偿工作,监督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8、负责征地补偿安置标準争议案件的答覆和说明工作。
9、负责市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全市征地管理费的审查、核定和监督缴纳工作。
10、负责制订市区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负责各县(市)征地补偿标準测算结果的综合平衡与成果上报工作。
11、负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12、负责市区内临时使用集体土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13、参与市区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
14、指导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做好集体土地徵收(用)和安置补偿工作。
15、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