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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20-12-20 04:05:25 暂无评论 百科

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乡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 所属地区:浦东新区
  • 管理範围:规划和土地管理
  • 属性:政府机关

机构职能

(二)根据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新区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具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区政府其它指令性规划;指导编制镇、村庄建设规划;按照许可权依法审核、报批各类规划。
(三)根据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画,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重要地区城市设计;负责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名和测绘管理。
(五)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蹤监督。
(六)负责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管理,依法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处,建立地籍资料库和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库。
(七)统一管理新区土地资源,确保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负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并承担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土地划拨、徵收徵用、农用地转用、政府土地储备等各类建设用地以及土地开垦、整理、复垦的审核、审批和管理。
(八)负责新区矿产资源探矿、採矿权的管理,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对地质勘查、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行为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管理。依法负责土地收回和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十)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依法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生产;负责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的审核,负责编报年度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及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
(十一)组织实施新区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规划和地质矿产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类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纠纷。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研究室)、双信办
主要职责:负责文秘、财务、信息、保密、资产管理、总务后勤、对外宣传、会议安排、各类接待等行政事务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负责对规划、土地重大及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对策。 负责信访、信息公开、两会提案办理。
(二)组织人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管理处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组织编制浦东新区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单元规划等工作;组织编制浦东新区区域内(世纪大道两侧及特定区域除外)的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程式上报审批;指导镇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并按程式上报审批;负责新区範围内的重大项目选址。
(四)建筑规划管理处
主要职责:依法办理新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新区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新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和优秀历史建筑规划,城市雕塑布局规划和相关管理工作。
(五)市政规划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新区道路、交通、市政管线综合规划、雨污水排水等专业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工作;依法办理新区道路交通、市政管线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新区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电力黄线等控制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管市政工程、市管区域市政工程等规划、协调及相关管理工作。
(六)综合监督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和实施全区规划和土地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区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有关执法机构依法查处涉及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的违法行为;牵头协调、承办局机关行政诉讼、行政複议工作。
(七)土地综合计画处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新区各类土地利用计画,对计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考核;负责新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徵收的汇总和报批工作;负责新区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新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八)土地利用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新区建设用地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负责土地资产管理、土地二级市场转让管理;负责土地批后管理、土地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管理、监测与统计;负责城镇地籍调查、农村地籍调查、变更调查;负责新区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办公室日常组织工作。

直属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地名(测绘)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储备(土地整理)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事务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信息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第一管理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第二管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第三管理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第四管理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第五管理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第六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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