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淮阳县西城区106国道西侧、毗邻风景秀丽的龙湖,占地面积2610平方米,内设职能股室8个,即: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用地审批管理股、土地利用管理股、规划股(耕地保护股)、财务股、地籍测绘管理股、矿产与地质管理股、政策法规监察股(信访接待室)。下属单位25个,即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规划勘测队、土地整理中心、地价评估事务所、19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淮阳县国土资源局
- 所在地:淮阳县
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政策;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複议;制定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準、规程、规範和办法。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县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画,指导、审核全县各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参与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制订工作。
3、监督检查乡镇依法行使国土资源行为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4、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别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5、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县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土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地籍调查、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土地统计制度,地籍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地籍管理的各项技术规程。
6、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市场;组织实施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授权经营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交易管理等项工作;负责企业重组改制中土地处置形式的监督管理和权属变更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负责全县基準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8、承办全县土地的徵用、划拨、出让工作,按照“五统一”原则,承办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经批准后,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工作;贯彻执行市政府有关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
9、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负责採矿权(含矿泉水、地热水)的审批登记,发证、转让审批登记和探矿权审批登记的核查;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
10、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採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县境内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準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蹟保护区。
11、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12、安排并监督、检查上级部门和县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