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金华市建设局
- 所属市区:浙江省金华市
- 局长:潜高星
- 副局长:张天纯
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建设局除城市客运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以外的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城乡住房保障,加快建立健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加快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房源筹集,廉租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土地等保障要素的落实;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房产权属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指导产权审核、处理、产籍管理工作。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规範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範性档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推进城市化和浙中城市群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组织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的相关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城市房屋徵收、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範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谘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建筑市场信用标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建筑市场主体的资质(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发布造价信息;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谘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镇供排水、节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道路桥樑、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建设及创建工作;负责市区数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与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农房防灾减灾,农村住房改造和权属管理等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工作。
(八)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负责推行建筑行业的国家职(执)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并监督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标準的实施。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动态
市建设局召开国卫複评迎检工作推进会议
抓重点、攻难点,打好攻坚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国卫複评迎检工作推进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国卫複评迎检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对此次复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2013年5月2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国卫複评迎检工作推进会,对复检工作进行再动员、再落实、再推进。会议由局机关党委书记陈艳艳主持。
会上,潜高星局长针对我市当前存在的占道经营、市场周边乱搭乱建、公共场所卫生、城中村社区问题、国道沿线卫生、道路挖土、主次干道保洁等七大重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剖析,按照国卫複查的新标準、新要求,潜局长向局下属相关单位提出集中整治卫生设施、使市区道路见本色、确保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等各项具体详尽的要求,潜局长强调,在此次复检中务必做到“抓重点、攻难点,打好攻坚战”!同时,要求局下属各相关单位,特别是单位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全力以赴迎接卫国複查工作,力争在本次复检中做到“不扣分、不失分”,力求一次通过複查。
副局长张天纯在会议上强调了今年(2013年)七至九月份复检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按新版的《国家卫生城市标準》,针对複查工作标準细、要求严的特点,充分準备迎检资料,按照检查线路抓落实,希望相关单位和负责人提高认识,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工作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