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沙河口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于2009年12月18日由原来的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併组建而成。原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8日
- 机构::党政办公室、就业促进科
- 目标:,负责全区促进就业、保障民生
机构概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六个科室,包括党政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就业促进科、劳动保障科、劳动关係科、退役军官管理科。下属七个事业单位,包括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副处级)、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副处级)、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退役军官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下辖区劳动局技校、隆兴劳动保障事务所两个企业单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担负着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计画编制与组织实施,保证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维持区域劳动关係和谐稳定等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落实,负责全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负责社会化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退役军官、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等项工作,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服务。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09]27号),设立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处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人社局党委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
(三)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促进建立统一、规範、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退休养老、失业保障、居民医保、工伤认定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五)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七)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负责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管理来我区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工作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係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三)指导和协调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誉奖励表彰的人员。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就业促进科、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退役军官管理科、劳动关係科、社会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