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财政局,根据《合江县机构改革方案》(合委发〔2019〕2号)和《关于〈合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合机改〔2019〕2号),合江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合江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合江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牌子。
合江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合江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光勇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合江县财政局
- 外文名:Hejiang County Finance Bureau
- 行政级别:正科级
- 现任领导:赵光勇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县巨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巨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巨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财政政策和税收规範性档案。按照管理许可权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準、定额,审核批覆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託,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採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画,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範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县级国有资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準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许可权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国有资产和金融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範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四)负责职责範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1、完善巨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巨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与乡镇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以下政府间财政关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转移支付分类,规範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範透明、标準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动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解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範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形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县税务局等部门提出地方税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负责组织起草管理许可权内的税收规範性档案、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县财政局负责在授权範围内对税收政策进行解释,县税务局对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并向县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徵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各类投资基金
县财政局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负责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範发展,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及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範发展。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準和规範。
4、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权划分
县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机关事务办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调配处置等具体事务工作,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交办督办、信息宣传、后勤保障、目标考核、机关保密、政务公开、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开展史志编纂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採购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股。组织财政信息资料库建设。按照管理许可权拟订县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拟定工作。承担彩票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城市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範公务员津补贴有工作。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及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三)财会法规股。承担有关规範性档案、契约协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
(四)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準体系建设;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办理县与乡镇财政结算事宜。按照管理许可权管理全县税收事项。负责组织起草管理许可权内的税收规範性档案、税收政策调整方案。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负责税源培植。按照管理许可权办理县域内税收退税工作。
(五)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依法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六)政府採购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政府採购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管理评审专家。负责审核县级政府採购预算。核准县级政府採购方式。监督管理全县政府採购活动。负责政府採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採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七)经济建设股。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基建、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工作建议。办理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按照管理许可权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涉及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八)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準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九)科教与文化股。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属学校等财政教育资金。
(十)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二)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三)资产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推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出资的资产管理;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企业出资人职责并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承担国有企业人事、安全、党建、考核、工资、董(监)事的派出、人员的培训教育等相关工作。
(十四)债务股。负责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工作。负责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十五)金融股。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负责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引进、设立及服务协调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防範地方金融风险。承担财政金融互动奖补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相关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国有金融企业资本管理工作。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相关工作。
(十六)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套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内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人员等工作,承担信访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行政编制
县财政局行政编制40名。其中:局长1名(兼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局长),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会计师1名;股级职数17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按省市部署实施,具体事项另文明确。
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合江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光勇
合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真贵
合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如银
合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财监局局长:杨向前
合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旭
合江县财政局副局长:任忠伟
合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莎
合江县财政局保留副科级待遇干部:黄祖玉、伍伦君
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由中共合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合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11月28日起施行。
办事指南
办公地址
联繫地址:合江县少岷路497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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