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永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画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外文名:Yongsheng County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类别:政府工作部门
- 所属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 主管部门:永胜县人民政府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画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範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準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做好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应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本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基本政策、基本标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监督实施细则;按规定做好社会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方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五)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县机关地方性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批工作。
(六)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定、人员公开招聘与聘用、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地方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人才引进相关工作。
(七)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做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和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画和激励政策;负责引进人才在本县就业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式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劳动人事关係调整的基本原则,劳动契约、集体契约制度的实施规範,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係政策,完善劳动关係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推动职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係三方协调机制。监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收入巨观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承担全县政府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全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科级以下干部职工、机关工勤人员、企业职工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负责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机关股室、所属单位的工作关係;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数据;负责考勤监督,组织内部考核;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安全生产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承担上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项检查、考核的牵头、协调工作;承担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综合规划和年度计画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信访事项。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画、培训规划;负责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军调(迁)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政策範围内军队转业干部的待遇落实、解困、维稳工作及相应的管理工作;承办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做好国家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职务升降、任免、调配、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範、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镇、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按照法律规定由县政府提请县人大任免人员及县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任、统计和日常登记工作;办理县直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转任、职位设定、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等工作;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称,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招聘调整;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活动,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查;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定、公开招聘、人员聘用、解聘、辞聘和股级职务任免等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依法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控告案件;负责处理职责範围内的信访问题。承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县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调资的指导和核准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调动人员、新录用(招聘)人员和转业干部的套改(定级)工资审核工作,核准各类津贴、补贴的标準和年度考核优秀的奖金;推行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职工)退休、退职的具体政策和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审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统发工资核定人员、工资和数据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退休人员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处理职责範围内的信访问题。承担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人才交流中心、引智办、考试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办)
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定全县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市场準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批和监管人力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拟订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就业和创业扶持政策;指导和规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和自主创业工作;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和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处理职责範围内的信访问题。
(六)法制监察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贯彻劳动关係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契约、集体契约的实施规範;审核指定的县属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準制定工作;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国家有关企业工资政策和最低工资标準的执行;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以及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係有关政策,推进劳动契约、集体契约制度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处理与劳动关係有关的突发事件。
(七)基金监督与规划财务股(永胜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报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情况。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受理投诉举报,协助查处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指导和审计工作。
(八)社会保险股
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研究,综合管理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实施细则和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发展规划;编制信息管理及其网路的规划、规範、标準;承担统计和信息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负责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调查取证和劳动能力鉴定上报工作。
永胜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和国家的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开展就业政策、法规谘询,对全县就业和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统筹城乡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做好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和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服务。
1、办理《就业创业证》,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及统计工作。
2、实施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3、开展失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三)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
(四)永胜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职责:
1、运作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2、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审核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审核;
3、负责向承贷金融机构代位清偿所担保的不良贷款,依法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向债务人追索代位清偿的债务;
4、负责核对和确认承贷金融机构的贴息和明细表,协助承贷金融机构收回贷款本息。
(五)贯彻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经办失业保险、负责失业保险参保核定、基金管理、稽核、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及相关统计;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做好失业预警工作。
(六)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为改制企业内退、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筹集发放内退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补贴,医药费报销等服务。
(七)承担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承担技校招生工作。
(九)指导乡镇基层和社区开展公共就业服务。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机构
(一)就业局办公室
1、协助局长做好就业各项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上情下达和沟通协调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2、负责办公室工作,年初拟定本局工作计画,年末作本局工作总结,起草相关材料等工作。
3、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学习,并做好会议记录。
4、做好本局干部职工考勤登记工作,做到每月公布一次。
5、负责后勤、内务管理等工作。
6、做好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年末档案归档工作。
8、完成上级和本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促进就业办公室
1.负责再就业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本局公务费用的工作。
2.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的审核的相关工作。
3.负责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4.做好相关统计报表、再就业资金月报、季报、年报工5.作负责上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工作统计上报工作。
(三)就业培训办公室
1.负责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2.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的审核工作。
3.负责永胜县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工作。
4.负责“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
5.负责“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计画”项目。
(四)失业保险办公室
1.负责失业保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失业保险的核定、受理待遇申请、初审、资料录入、统计工作;
2、负责失业动态监测信息系统的工作;
3、负责做好技校招生工作。
4、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五)劳动事务代理所
1.筹集代理改制企业内退、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补贴,服务。
2.按时发放代理改制企业内退、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及 医药费报销等工作
3.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为改制企业内退、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办证服务厅劳动就业服务局视窗
1.负责办理《就业创业证》,及做好年检工作。
2.负责录入高校毕业生信息系统相关数据。
3.负责做好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信息录入登记工作。
4.受理求职登记,承担职业介绍工作。
5.做好社保补贴的初审工作。
6.完成上级和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永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政策、法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对各乡镇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
(二)负责对广大民众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参与制定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法规,接受广大人民民众政策法规谘询,探索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规划,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经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组织参保对象参保登记、缴纳保费、建立个人账户,办理参保、转保、退保等手续以及养老金髮放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立全县参保人员个人档案,审核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核算养老金给付标準和拨付养老金;负责保费汇集、储存、运营工作,及时将保险费的支付、积存和运营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养老保险费收入与保险金支出等情况。
(五)负责全县养老基金账目,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做好财务、审计工作,编制报表及时上报;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事业机构
一、永胜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二)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三)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参与处理因劳动纠纷引起的突发事件,参与并监督破产企业、被兼併企业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职工安置的处理;(四)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规则,起草执行有关涉劳工作的规章制度;(五)依法进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六)依法处理各类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七)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谘询、来信来访工作。
二、永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二)负责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等事务;(三)负责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基数的核定,分解编制基金年度收支预算,按规定程式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四)提出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办法的建议;(五)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基金征缴以及保险关係的建立、中断、转移、续接和终止工作;(六)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记录、个人帐户登录和档案管理业务;(七)负责开展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八)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建立健全防範瞒报、少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九)开展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统计数据的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十)审核、汇总、上报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和专项基金的月报、季报、年报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十一)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资料库;参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十二)定期进行社会保险运行情况分析,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十三)经办管理参保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按月向地税部门提供保险费徵收计画。管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十四)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十五)承办行政领导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职责:(1)协助领导召集各类会议,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作好会议记录;(2)做好各业务办公室之间的综合协调;(3)负责各类档案的收发、传呈、传阅、承办等;(4)编制年度工作计画总结和阶段性工作小结,搞好日常文稿的起草、修订工作;(5)做好信访接待和信息、信访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6)指导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7)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保管、分发工作;(8)负责职工考勤,开会学习、出差下乡的派遣工作;(9)负责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档案管理员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2)编制档案管理工作的计画和规划,制定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业务规则;(3)按时收存各业务办公室的各种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4)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各种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5)编制多种检索工具,提供优质、快速、準确的查询服务;(6)做好保密、防虫、防火、防盗工作。
3、系统管理员职责:(1)负责本部门系统的管理与维护;(2)严格系统许可权管理制度,按规定执行授权制;(3)做好本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系统许可权管理维护。
4、统计人员职责:(1)收集整理各类保险数据,统计上报;(2)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月报、季报、年报工作;(3)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各类报表数据资料及分析报告;(4)遵纪守法,保守秘密,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二)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1、会计职责:(1)按照《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设定会计账簿和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及预决算工作;(2)监管和覆核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审核各类支出项目及其支付标準金额;(3)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4)按月收集税务实征清册、完税凭证、申报表等,做好核实工作;(5)与财政、税务部门定期对账及数据传送;(6)按时编报月报、季报、年报表,负责债权债务登记;(7)强化数据比对,按月清理核查资金支付增减情况;(8)严守财务机密,按规定管好票据和印章,做好财会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2、出纳职责:(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做好业务经办传送中的初审、複审、审核工作;(2)按月编制用款计画,报财政核拨款项;(3)按时做好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化管理髮放;(4)负责银行存款对账工作,及时收取银行回单,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月末与银行、会计核对存款金额;(5)按规定做好银行票据、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社会保险费核定征缴办公室
1、单位职工核定人员职责:(1)根据新参保单位相关材料,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登记;(2)负责单位及个人基本信息录入,进行社会保险费核定;(3)审核单位职工工资报表,参保职工名册,确定增减变动情况;(4)按时传送应徵清册,做好核定与徵收衔接;(5)维护系统信息,及时準确提供参保信息。
2、单位职工账户管理人员职责:(1)进行参保单位及个人的基本信息和个人账户维护;(2)根据税务提供的实征清册和缴款凭证记账;(3)负责转出转入及退保业务办理;(4)负责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计算;(5)做好核定与征缴的对账工作,按时统计欠费情况。
3、个体户养老保险核定人员职责:(1)根据新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保险登记,建立个人档案;(2)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开据缴费通知;(3)维护好参保人员信息。
4、个体户养老保险账户管理人员职责:(1)根据税务提供的实征清单记账;(2)进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个人账户维护;(3)负责转出转入及退休(保)账户业务办理;(4)负责填写《养老保险手册》,做好个人权益的核实与查询工作;(5)做好核定与征缴的核对,按时提供欠费情况。
(四)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1、待遇计算人员职责:(1)收集、传递、核实退休人员档案;(2)收集核实个人账户记录档案,进行待遇计算;(3)退休档案、待遇计算结果经覆核后呈送行政机关审批退休;(4)负责退休人员待遇的查询与覆核工作。
2、待遇发放人员职责:(1)编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髮放名册,经初审、複审、审核后发放;(2)收集退休人员退休通知及相关资料,造册发放;(3)收集审核离退休人员死亡材料,经认定后计发相关待遇;(4)做好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维护,按月核对在册人员与待遇变动;(5)按规定做好个人银行账户变更和养老金增减变动;(6)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政策性调待工作。
3、离退休职工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开展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2)按时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3)做好离退休人员经常性调查核实工作,严格控制多领、冒领现象发生;(4)落实待遇领取人的死亡时间,及时制止多领、冒领待遇,并追回多领、冒领金额;(5)维护好离退休人员生存信息,按月落实增减变动情况。
永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规範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相关补充医疗保险的经办和管理;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及管理;(三)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建立和完善全县医疗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负责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四)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登记申报,组织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五)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基金管理以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六)组织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和各项保险基金管理;审核并拨付参保人员各项保险待遇;(七)依法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八)组织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九)制定医疗保险管理规範,承担与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定的签订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行为进行管理;(十)承担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对全县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十一)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职责,永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下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组织开展医疗保险业务操作规章的制定和业务培训;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文稿起草、课题调研和新闻宣传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股
参与拟订全县医保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医保基金核算,搞好预算和决算工作;编制财务报表,总结分析财务数据并及时上报,为领导提供正确的数据参考;做好记账凭证、帐薄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完整、规範地保管各类财务资料;接受领导和有关部门对财务部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金征缴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参保单位的医 疗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扩面和基金的征缴、清欠、催缴工作;负责个体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申报的核定及人员的增减变动审核;负责办理参保单位以及个体基本医疗保险关係的转移接续和个人账户对账;负责城乡居民参保,收集参保资料和录入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职工、居民)参保信息核对、更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参保企业转改制和安置离退休人员费用的清算和催收;负责全县参保单位业务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疗管理股
负责县级医院“预算管理、总额控制”及其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特殊检查、治疗、用药初审和转诊、转院备案。经办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确认。定点医院药店增、减、变更信息管理。负责草拟并按时与两定机构签订服务协定书,并按照协定内容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负责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异地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变更及撤销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审核结算股
审核、覆核医疗费用凭据、确定支付医疗费用数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和长期驻外地、异地安置参保人员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稽核股
负责按照《社会保险法》、《云南省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和省、市、县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服务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参保单位、个人、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的参保、医疗、服务等进行稽核检查。
(七)综合股
负责全县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网路监管;负责医疗保险电脑网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证网路系统的正常运行; 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业务综合统计 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文明南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