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侖区委、北侖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侖区(开发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侖委发〔2011〕28号),设立宁波市北侖区卫生局。区卫生局是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宁波市北侖区卫生局
- 职能:主管全区卫生工作
- 性质:区政府工作部门
- 内设机构:四个
简介
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增加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2、增加药械集中採购与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1、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组织实施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和规划的职责。
2、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地方卫生相关规範性档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相关政策。
(三)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省、市关于药品採购、配送、结算、销售及临床套用的各项政策,负责药械集中採购与日常监管工作。
(四)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政策和中西医并重方针,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
(五)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公立医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组织拟订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範发展。
(六)负责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準入及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範、标準;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制定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範的措施,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七)组织拟订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套用,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和全科医学教育。
(八)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与计画生育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计画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九)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
(十)组织拟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十一)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及时向上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十二)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十三)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及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全区献血和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做好全区卫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十五)拟订全区卫生经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国有资产, 协调卫生经济发展。
(十六)组织实施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交流合作工作;配合做好区域内重大活动和重要来宾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有关卫生统计与卫生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卫生工作相关政策;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机要、政务信息、宣传、保密及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舆情信息监测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及民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定并实施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拟订全局工作计画及综合性文稿;负责系统及局机关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卫生创建和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
(二)人事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卫生人才资源,指导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和医疗卫生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和人员招录、职务评聘、考核奖惩、岗位培训等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业务科(挂公共卫生科、行政审批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拟订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公共卫生及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督查、考核与评价;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会同计生部门共同做好计画生育技术服务和管理、生殖保健服务等工作;负责制定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贯彻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承担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负责拟订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组织防治工作的业务督查、考核与评价;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医疗技术的準入管理;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救护、献血与用血、徵兵与招生健康体检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继续医学教育、重点学科建设、科技成果与推广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卫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四)计画财务科(挂会计核算分中心牌子)
负责拟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参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定、医疗设备配置等卫生要素準入管理;负责全区卫生基本建设计画的制定、项目论证、立项、管理等工作;负责区级卫生经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卫生系统财务有关规章制度,指导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卫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卫生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政府採购管理,合理分配、调度、使用及处置国有资产;负责直属单位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审计的具体实施;参与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政策规定组织落实药品、耗材及器械的集中採购及药款的统一结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