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雨发〔2011〕3号)精神,保留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正科级,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
- 属性:政府机构
- 地区:长沙市
- 职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接待、车辆管理、政府採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组织、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综合科
(加挂税政法规科和津补贴工作办公室牌子)
分析预测巨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全区巨观调控政策建议;分析反馈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机关规範性档案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
预算科
(加挂财源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指导街道预算管理工作。管理财源建设工作,动态掌握区域财源企业(项目)资料和全区经济运行、税源变化、企业生产经营和缴税情况以及行业、产业、区域税收情况等财源信息;加强与财源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繫,搭建区级财源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协调解决财源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负责定期组织开展财源建设调研工作,适时走访各街道和企业(项目)了解实际情况,定期分析全区税源、经济形势和财源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完善和落实财源建设扶持奖励和奖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财源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财政监督管理局
(加挂绩效评价科牌子)
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向区重点单位和项目派驻的财政监督员的管理;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举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负责街道的财政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拟订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準,确定本级财政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价资料信息库;研究绩效评价结果的套用,为制定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分配提供依据。
行政政法科
(加挂农业科和对外经济贸易科牌子)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準;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研究、拟定、执行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提出下年度农业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
承担商务、旅游、外事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口岸、服务业等专项资金并拟定转型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承担贷(赠)款的具体管理工作;审核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购汇人民币限额。
教科文科
(加挂企业科牌子)
承担教育、科技、体育、计生、文广新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
参与研究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提出财政支持建议;负责工业、科技、创业富民专项资金的管理,并拟定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企业项目向上申报工作;负责日常归口部门预算资金的审核工作;负责归口部门决算报表彙编工作。
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药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提出有关建议;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经济建设科
(加挂金融与债务科牌子)
承担住建、城管线、交通、环保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对相关项目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掌握和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负责编制全区政府性债务的融资、偿还年度计画,组织编制政府性债务的还本付息等相关预算;负责地方金融类机构(含非银行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制定并监督执行地方金融类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机构的国有资产;负责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承担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
政府採购监督管理科
(加挂资产管理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
依法履行政府採购活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监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拟订清产核资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负责区本级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监管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负责环科园、全区各街道、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制定、监管、申报、审核和相关管理工作。
街道财政管理科
(加挂会计科牌子)
负责街道财政管理,加强街道财政所建设;具体组织惠农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财税信息网的运行管理及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负责汇总并上报补贴发放进度旬报,加强财源建设工作。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规、规章和準则;协助市局对辖区内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会计职称考核、培训及会计证的换证和年检工作;监督管理全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对全区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督检查财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会计学习理论研究及学会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管理全区财政工作;参与制定各项巨观经济政策;拟订和执行区与街道、政府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
(二)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汇总全区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定区级经费开支标準金额;审核批覆本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对本级各部门(单位)及街道、环科园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实施监督。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财源建设工作,管理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费票据和彩票等。
(四)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採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工资统发工作。
(五)执行、管理财政社会保障、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农业财务管理、财政支农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管理。
(六)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七)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範财政风险;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组织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向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委派财务监督员。
(八)负责全区的会计管理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指导财政局环科园分局、所属二级机构及街道财政所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员编制
区财政局行政编制19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