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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09 13:14:36 暂无评论 百科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2010〕19号),设立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地点:诸暨市
  • 类型:政府机构
  • 範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机构职能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範性档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上报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进人计画,报上级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计画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範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画管理政策,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巨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定等工作。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安置政策和安置计画,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係政策,完善劳动关係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用工管理。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定

根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职能科室(规格为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信息化建设、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对外宣传、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督查、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局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管理局政府入口网站;组织办理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
(二)人事监察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表彰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组织政策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参与重要业务讨论;承担局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和组织办理局外规範性档案徵求意见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谘询与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对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和劳动争议裁决案件的审核,以及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和电话人工谘询工作。拟订劳动关係协调政策,制定劳动契约和集体契约制度实施规範;拟订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準制定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巨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企业工资管理;承担市协调劳动关係三方会议办公室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科(挂市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全市公务员总体规划、结构调整的巨观政策;编制全市公务员管理计画;负责全市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管理、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干部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招考录用、职位分类、竞争上岗和行政非领导职务的确定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及其随调配偶安置和随迁配偶、子女落户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就业促进科(挂基层平台管理科牌子)。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画;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管理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和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失业保险以及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
(六)人才开发管理科(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工作巨观政策,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项目;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承办有关国际和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省“151”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回国来诸定居专家、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组建工作;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管理协调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的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继续教育有关的各种类型的培训;组织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定实施全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监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定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定、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定方案的核准;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审核,承担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流动调配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镇乡聘用干部进行聘用、录用、考核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口支援地区干部选派工作。
(九)仲裁科。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其政策;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负责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工资福利科(挂市改革工资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津补贴标準的落实工作;核准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和调动人员、受奖惩人员的工资待遇;负责监督全市统发工资人员工资标準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市级纳入统发工资範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全市事业单位分配製度改革方案;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政策,管理全市机关的有关福利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退休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更改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工资基数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核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精简退职人员、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参保、工资审核工作。
(十一)社会保险科。拟订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分析预警,拟订应对措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市工伤康复机构和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定点管理。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科。承担全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主要为负责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审核、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许可、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民办职业培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集体契约审查、未成年工登记、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工伤认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範围审批、企业年金方案审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核定、《就业(失业)证》核发、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再就业优惠证核发、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核定、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核发、申领就业援助补贴、失业人员培训及职介补贴核定、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预审、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预审等工作。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局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科集中,其他科室不再履行集中的行政审批职能。

事业单位

(一)诸暨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全民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定编5名,领导职数正职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人力资源的规划统计、分析预测,管理协调人力资源流动与开发工作;发展、规範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上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全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办理派遣介绍手续;承办全市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具体服务工作;开展人才、就业政策谘询,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办理求职登记、招聘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
(二)诸暨市退休干部管理所。全民事业单位。定编4名,领导职数正职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综合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两项待遇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活动经费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银色人才工程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文体活动,受理西藏回诸等退休干部管理。
(三)诸暨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挂诸暨市人事培训教育中心牌子)。全民事业单位。定编3名,领导职数正职1名。经费自收自支。
主要职责:承办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会计、统计、卫生等部分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承办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培养各类紧缺急需人才和複合型人才。
(四)诸暨市职称考评服务中心。全民事业单位。不定编。经费自收自支。
主要职责:承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前资格审查;承办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
(五)诸暨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全民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定编10名,领导职数正职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及失业保险工作;开展城乡统筹就业、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和就业援助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路发展规划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拟订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管理工作;核定失业保险参保和待遇标準;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拟订全市就业经费和失业人员促进再就业经费的管理规则和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六)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似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设8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科、制卡中心、稽核科、登记申报科、待遇审核科、退管科。定编36名,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统一管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项业务;核准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标準;审核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待遇及资格;核准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组织实施有关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企业退休人员及城镇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的调查、宣传和谘询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承办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七)诸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民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定编14名,领导职数正职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具体承担对用人单位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相关机构及人员的劳动保障监察;受理、处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承办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八)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民事业单位。定编2名,领导职数正职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工作。
(九)诸暨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挂诸暨市职业技术鉴定中心、诸暨市公共实训基地牌子)。全民事业单位。不定编。经费自收自支。
主要职责:承担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组织实施及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工作;按分工实施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审查、申报和鉴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承担本市就业再就业培训项目具体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为培养技能人才提供实训场地。
(十)诸暨市技工学校。全民事业单位。定编100名,领导职数正职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承担职业技术教育;承担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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