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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希文

2021-03-15 13:49:22 暂无评论 百科
郭希文

郭希文

郭希文利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利津县王庄乡卜庙村人。1961年9月生,大专文化程度。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郭希文
  • 出生地:利津县王庄乡卜庙村
  • 出生日期:1961年9月
  • 职业:刑警

担任职务

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利津镇中学教师,利津县公安刑警大队技术员、侦察员,1989年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1994年5月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岗位工作

郭希文自负责刑警大队工作以来,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公安部提出的“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积极开拓进取,探索刑侦改革的新路子。
1997年8月,根据县公安局党组的部署,郭希文在刑警大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依据全县的治安状况和人口分布情况,在全县划分了3个刑警责任区,建起了覆盖社会面的刑警责任区中队。建立了“三位一体”的破案运行机制,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初步形成了以探组为面,中队为线,大队为点的刑侦体系,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密切了与民众的关係,增强了打击的合力。
1997年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67起,其中大案41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60多名,缴获赃款髒物折款41万多元。 郭希文参加公安工作十几年来,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有一股子拼劲,韧劲。并时刻以党员的标準严格要求自己,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对各类严重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了狠狠打击,先后参与了1996年“3·23”桑塔纳车被盗案,南宋乡盖洪军被杀案,辽宁省陈洪卫贩毒案,傅窝乡左荣国等人盗窃电视机、录影机等物品的团伙犯罪案,1997年“5·11”刘建强杀人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侦破。
郭希文在狠抓侦察破案业务工作的同时,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逐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相继实行了“一岗双责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破案奖惩制度”、“政绩记载制度”、“学习制度”、“例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个人荣誉

他以身作则,率先垂範,给刑侦干警作出表率,连续15年来,刑警大队没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 由于事迹突出,1997年度,刑警大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东营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被东营市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市公安局给予了“集体嘉奖”1次。郭希文本人也多次受到了市、县两级政府及县局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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