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基层法律实践中心是在院系团总支的领导下成立于2009年5月,自成立以来在五年多的时间里早已发展壮大为刑事司法学院第一大法学类、志愿服务类社团,拥有一支工作效率高、专业知识强、综合素质高的专业队伍,在刑事司法学院拥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基层法律实践中心自成立伊始便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团宗旨,以“促进法学学习,服务广大师生”为目的,以“普法调研,志愿服务”为活动形式,在社区农村普法及法院旁听等社会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扩大了山东政法学院和基层法律实践中心的影响,提高了社员的社会实践能力及知识。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山政基层法律实践中心
- 简 称: 基法
- 所属学校:山东政法学院
- 所属院系:刑事司法学院
- 类 别:法学实践性社团
- 现任社长:宋 苇
社团性质
基层法律服务中心是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团总支领导的学习、普法、调研、志愿服务类综合性社团,以“促进法学学习,服务广大师生”为目的开展活动。
社团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法律的宣传和推广,扩大我校、我院的知名度,实现我院同学与基层民众的双赢。
社团中心任务
法律普及、学习实践、基层调研、志愿服务
社团活动形式
1、普法类:从基层收集案例加以调研,製作专门的普法常识宣传栏、提供普法经典案例宣传海报、提供初级的法律援助、设定法律谘询箱和举办普法谘询等法律普及活动。



2、学习类:定期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集体研究学习法律经典案例,探讨解决从基层收集来的案例和法律问题,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习调研,进行模拟审判等。
3、社会实践类:定期开展法院旁听,进行 “五保户”家务助理等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
社团活动:
1、法律知识竞赛——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基础知识。
2、法律知识研讨会——目的在于
本社团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活动舞台是校外社会,而不是校内环境。
1、基层普法——金牌活动。此活动包括社区普法和交通普法,是携手历下区人民法院等各大法院,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志愿普及活动。学以致用,服务社会。

2、法院旁听——主打活动。使社员亲临审判现场,体验司法魅力.介于我团已于法院建立友好关係,除民事外,社员还有机会接触刑事、行政审判。



3、学术探讨——特色活动。社团定期组织团内学术探讨,探讨内容与学习内容、普法内容、法院旁听内容挂鈎,在提高学习成绩的同时锻鍊能力。
4、与青年志愿者协会联手的其它活动。如“放心吧”活动,泉城义工活动等优秀活动社员都有机会参与。
机构设定
1、社团中央:
社长一名,负责社团内外事务的管理,决定本社团的方针与政策。
副社长两名,配合社长工作,传达社长指令。
秘书长一名,在社长领导下处理协会日常工作,按照社长要求协调处理各副主席之间的工作。
副秘书长两名,配合秘书长工作,督办落实社长安排部署的工作、重大决策和社长批示。
2、执行机构:
因社团具体工作划分为五部四处,并及时根据社团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增多做出相应调整。每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数名,成员若干。分别为:
(1)秘书处(稿件写作,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维护各社区的关係)
(2)纪检安全部(保障出行安全,监督各部工作,维护会场秩序)
(3)组宣策划部(展板製作,影像摄录,选定目标社区和服务範围)
(4)普法调研部(处理一切与基层普法有关的问题,收集普法资料)
(5)社会实践部(联繫社团赞助,辅助兼职信息部整理兼职信息)
(6) 兼职信息部(收集整理兼职信息,为各位同学提供兼职信息等)
(7)实训处(由大三、大四学习功底较好的同学加入,不处理日常事务,只参与普法讲座,锻鍊解决法律事务的能力)
(8)文体娱乐处(负责社团内部各种娱乐活动,开展校内活动)
(9)顾问处(由学院领导及资深法学老师担任顾问,定期谘询)
(10)联络处(选定目标社区和服务範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