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责任是指领导干部由于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其管辖的单位、部门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问题、错误造成事故或者不应有的不利影响所应承担的责任。
详细资讯
直接责任者是指在职责範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範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範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就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类型
行政领导责任分为四种:
(1)政治责任。
(2)法律责任。
(3)行政责任。
(4)道德责任。
具体内容
(1)负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权力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
(2)主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计画。
(3)负责制定公共行政决策,决定公共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正确地选拔、使用人才。
(5)负责对本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6)做好协调工作。
关係
行政领导责任和其行政职位、行政职权是统一的。
首先,行政领导者要有行政职位,即行政领导者在国家行政机关所处的法律地位和担任的行政领导职务,这是行政领导者行使职权、履行责任的前提。
其次,行政领导者要有行政职权,即来自于行政职位的权力,它是行政职位所具有的一种由法律规定的权力,是行政领导者履行责任的必要依据。
第三,行政领导者要履行行政领导责任:行政领导者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处于一定的职位,具有一定的职权,就要承担国家所委託的一定工作任务,并对国家负有责任,这就是行政领导者的行政领导责任。
作为领导者,责任是第一位,权力是第二位的,权力是尽责的手段,责任才是行政领导的真正属性。